陕西省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的有关说明
发布时间:2022-06-30 来源:陕西省建设教育与城市建设档案管理中心 作者:鑫凯教育集团 浏览次数:749 次
各培训机构、相关企业、学员:
现将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培训合格证》(以下简称“电子证书”)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时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1.持证人员每年应至少参加32学时的继续教育,具体开展中,原则上不可“超前学习”。
例如:2021年学习60学时,该学时数仅计入2021年度完成60学时,满足不低于32学时要求,但不拆分计入2022年度28学时;满足2年累计满64学时,延续证书有效状态。同时持有多个岗位证书的,同一年度公共基础知识部分无需重复学习。
2.继续教育周期以发证日期为准,在取得证书次年起开始计算。
例如:发证日期为2020年3月10日,自2021年3月10日至2022年3月9日期间须完成不低于32学时计入2021年度,2022年3月10日于2023年3月9日期间须完成不低于32学时计入2022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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