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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开展2022年度社会人才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及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18       来源: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作者:鑫凯教育集团       浏览次数:780 次

各有关单位:

按照我中心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总体安排,现将开展2022年度社会人才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及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档案在我中心代理,并在陕西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有合法生产、经营手续的单位中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参评人员仅能选择一个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申报,不得重复申报。2022年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已办理退休的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评审专业领域:机械、电气、能源动力、建设、土木、水利、测绘、化工、地质、交通运输、城乡规划、风景园林、环境。参评人员申报评审的专业应与本人现在从事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爱党爱国,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备工程技术领域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

2.参评人员近5年个人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3.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培训学习。从2018年开始,每人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公需课学习不少于24小时,专业科目不少于56小时。

(二)学历、资历、科研、业绩条件

申报工程师,应具备下列条件:

1.熟练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

2.具有独立承担较复杂工程项目的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的工程问题。

3.具有一定的技术研究能力,能够撰写为解决复杂技术问题的研究成果或技术报告。

4.具有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的能力。

5.应具备下列学历、资历条件之一:

参评人员学历,须为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凡持国(境)外学历者,必须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申报专业是指评审范围内所涵盖的工程系列专业;所规定的学历学位专业应与申报专业相同或相近。

(1)博士学位;

(2)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或第二学士学位,聘任助理工程师2年以上;

(3)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聘任助理工程师4年以上;

(4)后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聘任助理工程师4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

(5)大学专科学历,聘任助理工程师4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

(6)后取大学专科学历,聘任助理工程师4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

(7)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聘任助理工程师5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3年以上;

(8)后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聘任助理工程师5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6年以上;

(9)无申报相同相近专业学历或学位,聘任助理工程师5年以上,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8年以上。

6.申报人员在聘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应具备下列业绩成果其中两条(含)以上:

(1)聘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在本专业公开出版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1篇(须具有ISSN、CN刊号)或可用能够体现专业技术水平的专利成果、技术报告、工程方案、设计文件、技术规范、行业工法等替代;或著有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著作须具有ISBN书号,独著2万字以上或合著本人完成2万字以上(需提供刊物封面、目录、正文、扉页、网查截图等,替代论文须提供完整的有关资料);

(2)作为参与人完成2项(含)以上工程设计、生产项目,通过相关部门项目鉴定或验收,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需提供项目合同、立项、中标通知书、鉴定验收报告、项目任职等);

(3)参与承担过1项(含)以上中小型企业的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创新、设备改进、成果转化等项目,通过相关部门项目鉴定或验收,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需提供项目合同、立项、中标通知书、鉴定验收报告、项目任职等);

(4)参与承担过1项(含)以上新产品的研制、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等工作,通过相关部门项目鉴定或验收,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需提供项目合同、立项、中标通知书、鉴定验收报告、项目任职等);

(5)获县级(含)以上党委、政府或市级主管部门授予的有关生产、经营、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先进荣誉称号(需提供荣誉证书、政府或有关部门证明文件等);

(6)获得县级(含)以上党委、政府专家荣誉称号;或入选县级(含)以上人才工程项目(需提供荣誉证书、政府或有关部门证明文件等);

(7)参与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任务获县级(含)以上党委、政府表彰或具有县级(含)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供荣誉证书、政府或有关部门证明文件等);

(8)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或获得国家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2项(需提供专利证书、专利说明和专利网查截图);

(9)参与完成1项(含)以上市(厅)级技术攻关项目或科研项目,通过相关部门项目鉴定或验收(需提供项目合同、立项、鉴定验收报告、项目任职等);

(10)参与完成1项有关工程技术领域的市级地方、企业(含)以上技术标准或技术规范等起草和制定,标准或规范并颁布实施(需提供标准或规范的封皮、目录、前言、重点内容节选等);

(11)参与完成行业内某一技术领域空白或技术有较大提升工作,通过相关部门项目鉴定或验收(需提供项目合同、立项、鉴定验收报告、项目任职等);

(12)担任工程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完成1项全过程施工,在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方面取得显著成效,通过相关部门项目鉴定或验收(需提供项目合同、立项、中标通知书、鉴定验收报告、项目任职等);

(13)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生产技术负责人,取得良好经济、社会效益,安置80人(含)以上就业或年上缴税金150万元(含)以上(需提供生产技术负责人任职文件、社保证明、完税证明、税金单等)。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聘任助理工程师不满规定年限的专业技术人员,但工作实绩突出,达到上述科研、业绩条件中三条以上,可破格申报工程师。

(三)硕、博士研究生可认定工程师

全日制院校统招毕业生初任工程师职称符合认定条件的,不再进行评审。由具有人事管理权的用人单位或档案托管机构或相应的评审委员会直接认定:博士学位,经考察合格,可聘任工程师;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经考察合格,可聘任工程师。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习,与工程师评审同步线上申请。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近3年年度考核不合格1次(含)以上或被单位通报批评者;

2.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造成重大损失、产生恶劣影响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企业(单位)、个人有严重失信记录,被列入“黑名单”的;

5.所提交材料弄虚作假的,取消当年参评资格,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在全省通报批评,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三、评审推荐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报(2022年8月24日—9月7日)

参评人员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进行注册,按照网页提示填写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关电子支撑材料后(所有业绩、成果必须是本人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获得,提供完整的原件扫描图片,为JPG或PDF格式,不得以照片代替)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评审简表》(以下简称评审简表)。本人确认无误后,将个人参评材料信息上传至所属单位。

符合破格条件且进行破格申报的参评人员需在系统中导出《破格申请表》,单位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由参评人员将《破格申请表》生成JPG格式上传至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

(二)单位审核公示(2022年9月16日前完成)

各用人单位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审核参评人员的参评信息,并将参评人员《评审简表》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传“公示证明”至申报系统,并按照管理权限完成本单位申报人员资料审核送审工作。

四、有关事项

(一)职称资格确认。外省(含中央驻陕、军队转业)调入我省的工程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职称确认工作要求和我省对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核。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人员可同时进行职称确认和职称晋升评审。

(二)职称资格转换:已评聘非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本人确因工作需要而转换到工程专业岗位,须在工程工作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按照职称转换工作要求和中级工程师任职条件进行转换评审。转换评审按照本通知要求实行线上评审,转评当年不得参加高一级职称晋升。 

(三)工程专业技术人才部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按《关于明确部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陕人社函〔2019〕181号)执行。

(四)工程技术领域实行国家统一组织职业资格考试的专业,不再开展相应层级的职称评审。

(五)参评人员的学历及任职资格年限、参评论文及科研项目发表或完成时间均截止到2022年9月7日。手册、论文集、增刊、专刊、特刊、论文刊用通知、用稿清样等均不能作为参评论文。

(六)评审结果公示将统一在陕西人才公共服务网--职称评审--最新公告专栏发布,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本次评审实行电子化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

(七)收费标准:按照物价核定的收费标准,中级职称评审收费标准为每人200元,中级职称认定不收费。所收评审费不予退还。

五、有关要求

(一)参评人员和有关单位应认真学习《陕西省职称评审操作手册》(详见网上申报系统主页),按照《手册》规范进行操作,以免影响正常评审。职称评审电子化申报材料须严格按照要求制作和上传,具体见附件。

(二)请各用人单位务必在10月14日下午17:30分前将参评材料在申报系统内提交至我中心,届时系统将自动停止信息传送,个人或单位(包括主管单位)均不能再通过申报系统修改、提交信息。

(三)用人单位无登录账号的,由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于2022年8月24日—8月30日(工作日)申请加入中级工程师申报工作QQ群:523674162,实名制入群,申请入群格式为:“单位名称-负责人职务-负责人姓名”。已有登录账号的用人单位使用原登录账号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

(四)审核通过的参评人员,由单位经办人于2022年10月20日—10月25日(工作日),持系统导出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一份(A4单面打印),到我中心办理缴费事宜。

(五)参评材料若存在涉密情况,需经过脱密处理后上传。

(六)已在其他评审机构取得工程师证书的人员,请勿重复申报,即使在我中心评审通过,也无法办理电子证书,请各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严格审核。

申报系统登录网址:http://1.85.55.147:7221/zcsb/

联系电话: 029-85261572

技术支持: 029-82210159

 

附件:1.中级工程师电子化评审材料要求

    2.申报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审材料的有关说明    

    3.申报中级工程师职称认定材料的有关说明

    4.参评人员申报材料公示证明

             

 

                                                         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22年8月15日




附件下载:
1.中级工程师电子化评审材料要求.docx
2.申报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审材料的有关说明.docx
3.申报中级工程师职称认定材料的有关说明.docx
4.参评人员申报材料公示证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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