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建筑企业咨询服务机构    陕西最具人气教育培训机构
报名热线:

029-88441508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学员通知

新闻资讯

关于2023年度全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7       来源:西安高新区社会事业服务局       作者:鑫凯教育集团       浏览次数:402 次

西安高新区社会事业服务局 中共西安高新区工委组织人事部关于2023年度全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安排的通知

西高新社事发〔2023〕45号


高新区各相关企业单位及个人:

按照西安市职称改革办公室、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全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陕西省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安排的通知》(市卫职字〔2023〕8 号)文件规定,结合高新区实际,现就高新区2023年度全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高级考试)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报名方式

2023年度高级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参加考试人员在即日起至5月19日内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通过对应的考试选项进行注册和填报报名信息。报名完成,考生打印《报名申报表》签字并由工作单位审核盖章后,由工作单位在规定确认时间内统一报送至我中心。确认时需提供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二、现场确认

(一)确认时间和地点

确认时间:2023年5月15日-5月19日

确认地点:西安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都市之门A座1楼39-40窗口)

考生须按时提交报名材料,所在单位严格按照时间报送审核,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芳云 联系电话:88333626

(二)报名材料

1.《报名申报表》1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申报医师系列职称考试的人员还需提供医师资格证)及复印件2份;

4.执业医师证或护士执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执业证须复印完整,所有盖章的页面都须提供复印件。新版证书请仔细核对注册信息,如注册地点打印在备注页面的也须一并复印提交);

5.专业技术职务聘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6.学历证书原件(全部学历证书)及复印件2份(本科及以下提供学历证书,硕士及以上还须提供学位证书);

7.单位报名推荐文件(纸质版正式文件1份);

8.考生花名册(纸质版1份加盖公章、电子版1份。模板见附件1),所有材料需加盖现任职单位公章以及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

以上报名表和复印件均须由现任职单位盖公章。《报名申报表》单独提交。所有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按执业证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聘任证明表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的顺序装订成两套。身份证由申报单位初审核准后当场退返考生本人,其他证件原件由考点完成资格审核后退还考生所属申报单位。考生将所有报名材料需装至A4透明文件袋,右上角用标签纸填写任职单位+姓名。

三、考试方式及收费标准

2023年度高级考试采取人机对话考试的方式,考试时间为120 分钟。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可在6月26日-7月1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打印准考证。具体的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按照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陕卫人发〔2023〕19号)规定,报考卫生专业高级考试收费每人100元。

四、其他事项

1.按照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要求,考生所在的用人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通知》(陕人社函〔2023〕79 号)和《陕西省改革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陕人社发〔2016〕46号)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岗位编制情况进行资格初审和推荐。

2.病历(专项技术报告)等其他材料本次报名不提交,待考试通过后申报评审时提交。

3.上级主考机构对提供的报名材料产生异议的,申报单位及申报人须配合上级主考机构进行复核。

4.申报基层副高职称当年不得同时申报省级标准职称。

附件:1.关于2023年度全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陕西省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安排的通知(市卫职字〔2023〕8号)

          2.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通知(陕人社发〔2022〕29号)

          3.考生花名册



西安高新区社会事业服务局    中共西安高新区工委组织人事部

2023年4月25日


附件1:关于2023年度全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陕西省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安排(市卫职字〔2023〕8号).pdf

附件2:省人社厅省卫健委省中医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通知(陕人社发〔2022〕29号).pdf

附件3: 考生花名册.xls

打印此页】【关闭窗口
   QQ咨询:
咨询
   免费咨询电话:
029-88441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