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决定委托5项建筑业企业行政审批事项
发布时间:2018-12-04 来源: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次数:992 次
据了解,此次委托的5项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包括: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企业通过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监管一体化平台填报资料,向企业注册地市级、直管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交,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打印系统自动生成带有条形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和相应原件报送至各设区市、直管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再提供其他任何纸质材料。各设区市、直管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查后,公开审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受委托机关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机关名义实施行政许可、办理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省住建厅强调,委托部分行政许可事项是省政府推进 “放管服”改革的具体举措,更是利企惠企的实际行动,意义重大。省住建厅将与各受委托单位分别签订委托书,指导各地做好承接工作。各设区市、直管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制定相应的网上审批工作流程,主动与省住建厅行政许可处对接具体事宜,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培训,严格按照住建部和省住建厅有关要求,进行受理、审查。省住建厅将适时对各地的审批工作进行抽查,对违反规定或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企业获得资质的,依法予以纠正,并通报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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