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民营经济)组织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高新区、经开区发改局: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民营经济)组织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24〕1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申报条件
(一)评审范围:在渭南注册的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民营经济)单位所属工作人员。
(二)条件要求:符合《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民营经济)组织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24〕17号)文件规定条件要求的人员均可申报。(原文链接:http://gxt.shaanxi.gov.cn/webfile/tzgg/7157537828874752000.html)
二、工作程序
(一)工程师申报。工程师申报时间从2024年3月5日开始,高级工程师申报从2024年2月18日开始。
1.个人申报(工程师2024年3月10日前完成;高级工程师2024年2月20日前完成),参评人员向所属单位提出申请,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进行注册(网址:http://1.85.55.147:7221/zcsb/),按照系统要求提交资料。
2.系统账号获取。各参评单位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代办人员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本单位公章以及本单位介绍信申领本单位职称评审系统账号。
(二)技术员、助理工程师申报。相关申报材料请于2023年3月29日前报送完成。
(三)其余资料。其余参评资料及相关要求请按《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民营经济)组织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执行。
三、有关要求
1.请各参评单位对本单位参评身份信息人员及其提交资料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各类虚假材料。
2.请参评单位严格按照本通知所要求时间提交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曹铮劼 电话:2930812
地 址:渭南市民综合服务中心主楼1101室(东)
渭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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