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省工程监理、造价咨询和招标代理企业执业行为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8-10-09 来源:陕西建设网 浏览次数:860 次
陕建发〔2018〕319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规划建设局,韩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及招标代理企业的服务质量,规范执业行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打造“公开透明、自律诚信、运作规范、竞争有序、监管到位”的中介服务市场环境秩序,省厅于2018年7月底至8月对全省工程监理、造价咨询及招标代理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此次专项检查是在企业自查、地市排查基础上,省厅检查组在各市县提供的企业和项目清单中采取随机抽取方式进行的。检查组共抽查了59家造价咨询企业及其分支机构103个项目、64家招标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116个项目、60家监理企业63个项目。从检查结果看,各地市建设主管部门,对本次专项检查都能高度重视,按照陕建发〔2017〕169号文件要求,积极安排部署,认真排查。其中西安、咸阳、汉中、安康、西咸新区制定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对排查出问题逐一落实,提出整改要求,不放过一个死角。安康、咸阳、杨凌项目台账完整。汉中市对造价咨询及招标代理企业检查结果全市通报,下发了56分专项检查意见书。榆林市对此项工作不够重视,没有按时上报自查报告和项目台账。
二、好的方面
(一)工程造价咨询和招标代理
1.企业市场行为日趋规范。受检企业依法执业意识普遍增强,检查中未发现企业有出借、出卖、转让资质或以挂靠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接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1)造价成果文件较规范,出具的咨询成果文件的格式、内容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大多数受检企业内部执业质量控制体系健全,质量控制流程明晰,在资料收集、三级复核制度、报告文本格式及档案管理等方面比较到位。(2)招标代理业务过程规范化。大部分招标代理业务基本能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完成,公告发布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收取额度、中标公示内容及公示时间、招投标情况报告递交时间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规定。
(二)工程监理
1.监理机构人员方面。大部分都有监理企业核发监理机构成立文件,管理制度,人员有分工,岗位职责明确;本次检查的项目中,总监的职业资格合法有效,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工程质量责任终身承诺书,基本上能在岗履职。个别变更调整的总监均有符合相关规定的书面变更手续,做的好的企业还有设立项目监理机构及启用监理机构印章的文件。
2.质量控制方面。在所检查的项目中,对施工方案的审查、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进场验收建立了台账登记,监理机构能够采用巡视、旁站、平行检验、下发监理通知单等监理手段进行质量控制,对检验批、分项分部质量验收把关。监理通知单提出的问题采用图片形式,直接到位,一目了然。
3.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方面。监理机构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进行了审查;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均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了专家论证并按照论证意见进行了实施管理;对深基坑、脚手架及平台、模板支撑体系、临边防护、防火防爆防毒、起重设备、临时用电等安全设施的监理工作高度重视,审查了专项施工方案及相关设备的验收备案手续;大部分监理机构建立了日常巡查记录,并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发出了《监理通知单》。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工程造价咨询和招标代理
1.招标代理企业存在的共性问题为(1)招标代理企业提供的企业基本信息资料不完整,主要缺失材料包括人员证书、培训记录等;(2)招标项目汇编资料内缺少招标人评价意见;(3)汇编资料内应签字地方存在漏签现象,包括代理机构人员漏签、专家漏签、评审表涂改后无专家小签。(4)延安、榆林部分2017年7月1日后项目招标文件未按新规定执行质量保证金3%比例。
对本次检查中存在问题较多的企业榆林博润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陕西金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对存在问题最多的企业商洛市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计入不良记录一次,有效期1年。(问题列表详见附件1)
2.造价咨询企业存在的共性问题(1)企业虽然都建立了质量控制相关制度,但能将制度落实到具体项目的很少,70%项目没有关于质量控制的复核纪录。(2)企业均有关于成果文件归档的相关制度,但在成果文件归档上,大部分没有无归档记录及归档的编号。(3)清单及限价封面签章、日期不完整,服务对象评价表不完善。(4)部分项目清单及限价成果文件不完整。清单描述不完善、清单综合单价有误、个别材料价不合理、编制说明不完善;造价人员的执业水平还需加强。
对本次检查中出现问题较多的企业咸阳知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陕西建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陕西秦曼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商洛市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对本次检查问题最多的企业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记不良行为一次,有效期1年,一年内不得在陕承接新项目。(问题列表详见附件2)。
(二)工程监理
监理企业存在的共性问题:1、开工报审程序不符合规定。检查主要问题存在于多数使用2000版规范表格,不能体现建设单位审批意见,未签署开工令。部分项目在开工条件审核时未考虑开工条件中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图纸会审及施工单位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之间的时间逻辑关系。
2、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专项方案的审核程序不符合规定。表现在:无报批表,不能体现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核意见;或有报批表,企业技术负责人已签字,但未签署审核意见;对施工单位报审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核不严谨,对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等审查意见不明确,部分总监、专监审查意见上仅为“同意”;未留存多次审核记录;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经专家论证后,未见按照专家论证意见补充完善的专项方案及其按原程序审批的相关记录。
3、未识别或审查项目存在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未按照规定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4、部分项目工程材料报审条件不充分,复试报告资料滞后于审批时间,且未形成进场材料验收台帐。部分项目未做钢筋连接(焊接或机械连接)的工艺检测。
5、监理日志记录不详细,不能体现监理当天工作。表现在:监理见证取样、现场巡查、检查、验收,尤其是总监的现场巡查记录较少;监理日志中用语不规范,施工单位进行的工作描述多,项目监理机构进行的质量检查、验收及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体现的少,发现的问题无闭合记录,不能体现监理机构对存在问题的跟踪落实监督情况。
6、部分项目监理人员配备不符合规定,已进入装饰安装阶段,仅配备电气或水暖工程师中的1人,承担项目所有安装工程的监理任务。
对本次检查中存在问题较多的企业陕西兴卓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陕西顺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陕西彩虹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榆林市弘宇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予以通报批评。(问题列表详见附件3),对此次检查中综合打分最低的企业陕西正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濮阳中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计入不良记录一次,有效期1年(问题列表详见附件3)。
四、下一步工作及要求
1.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各企业要根据此次检查的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及查找原因,认真履行企业责任,建立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特别是对下设分支机构的管理要严格把控。做好企业内部培训,定期组织内部人员学习法律法规及最新的规章制度。打造积极向上、诚实守信、合法经营企业。
2.各市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现象,及时整改落实并纳入日常监管重点。要加强对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充分发挥我省建筑市场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作用,对存在不良行为的企业和人员,要进行通报并记入不良信用。尤其是在取消招标代理机构资质后,要进一步加强对招标投标的监管力度,严肃查处围标串标行为,依法依规作出处罚。对于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人员要坚决依法进行查处。
根据专项检查情况,各市应针对设立的分支机构企业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定期或不定期对分支企业进行检查、考核,及时发现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稳定市场秩序。
3.省厅下一步将对工程监理、造价咨询和招标代理企业执业行为检查进行考核打分,对打分排名靠前的企业,实行下一年度免检查的制度,鼓励并扶持信誉好、综合素质高的企业开展业务,逐步优化中介机构市场。
附件:1.招标代理企业问题列表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0月8日
2018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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