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构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西安模式”
近年来,西安市作为全省建筑业发展改革的主阵地,始终把提升和优化建筑许可营商环境列为“放管服”的重要内容,按照国务院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部署要求,紧盯“四个统一”,狠抓“一张蓝图”、“一个系统”、“一张表单”、“一套机制”等重点环节的突破,主动对标厦门、沈阳等试点城市,刀刃向内、自我革命,制定出台《西安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细则》和相关配套政策制度,通过“减、放、并、转、调”等措施,全面提升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效率,企业和办事群众的获得感明显增强。
四个步骤 强力推进改革
一是组建机构挂图作战。成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抽调与改革任务需要相适应数量的专门人员集中办公,协调解决改革面临的难点堵点和全局性、方向性问题,形成全市一盘棋整体合力。同时,设立作战室,制定时间表,挂出作战图,确保了改革工作强力推进。二是对标找差明确重点。先后4次安排人员赴厦门、杭州、上海等城市调研学习,3次听取建设单位意见建议,6次召开工作联席会讨论工作细节,8次征求各方意见建议累计70余条。出台《西安市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行动方案》和《落实<行动方案>的工作方案》,明确了3个阶段24项具体任务。三是催办提醒夯实责任。把工作任务、改革事项、责任部门、配合部门、完成时限进行了细化和分工,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责任。先后6次向工作任务推进滞后的10多个市级成员单位,下达任务催办单或提醒函,有力推动了改革举措落地。四是加大宣传广而告知。通过建立工作例会、联席会议、信息报送等工作制度,形成了定期研判和相互交流的常态机制。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西安发布等平台,搞好常态化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四项举措 精简审批事项
一是取消了10个事项。取消了建设项目报建、房地产开发条件核准、施工(监理)合同备案、城建费用缴纳证书、建筑业工伤保险参保证明、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建设单位无拖欠工程款公示、银行出具的资金到位证明等审批(前置)事项。二是合并了9个事项。将“建筑设计方案审查和《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合并为“《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将“人防工程建设设计文件审批、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许可、人防工程拆除报废许可”合并为“应建防空地下室建设项目报建审批”,将“建筑工程招标文件备案和招投标最高限价备案”合并为“建设工程招投标备案”,将“人防设计审查、消防设计审核”合并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三是承诺了6个事项。将建筑物定线、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签订城建档案责任书、绿色建筑项目设计文件审核、一般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备案、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全部实行“承诺+事中事后监管”。四是调整了5个事项。地震安全性评价在工程设计前完成即可,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城建费用缴纳等事项在施工许可前完成,土地出让金缴纳在工程规划许可前完成,不作为项目审批或核准条件。
四个明确 规范审批流程
一是明确了工程分类。工程建设项目划分为政府投资和社会投资两大类。社会投资项目细化为工业项目、小型项目和其他项目。社会投资和政府投资项目从取得土地手续(立项)到竣工验收审批时间分别压缩至80个(小型项目57个、工业项目43个)、120个工作日以内。二是明确了环节流程。社会投资项目分为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竣工验收三个环节,政府投资项目分为用地立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环节。每个审批阶段申请人只需提供一套申请材料,不同审批阶段的审批部门共享申报材料,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三是明确了牵头部门。每个阶段确定一个牵头部门,实行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聚焦 “多评合一”、“联合踏勘”、“多审合一”等改革重点,相继出台了26个事中事后监管、信用体系建设、全程代办服务、规范中介服务等配套政策制度,为全速推进改革提供政策支撑和制度保障。四是明确了综合窗口。依托市级和区(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建立完善“前台受理、后台审核”机制,综合服务窗口统一收件、出件,实现“一个窗口”服务和管理。
今年,西安市把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列为“攻坚提升年”,围绕“全流程、全覆盖”改革任务,加快建设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逐步搭建“多规合一”空间规划信息平台,制定时间表、路线图,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任务,为西安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国际化大都市提供一流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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