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建筑企业咨询服务机构    陕西最具人气教育培训机构
报名热线:

029-88441508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学员通知

新闻资讯

陕西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02       来源:陕西省广播电视局       作者:鑫凯教育集团       浏览次数:557 次

陕西广电融媒体集团(台)、西部电影集团有限公司,局直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职称工作安排,现将2024年度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1.各单位中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现职专业技术人员均可参加申报。

2.实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在推荐人员参加评审时,须按照评聘结合的原则,推荐上报人数和空缺岗位数控制在1:1比例之内。即:单位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年内有空缺、可聘用的,可以推荐申报。

3.2024年12月31日前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得参加评审。

中央驻陕单位、省级企事业等其他单位如有申报工程中级职称者,可由主管单位委托省广电局进行评审。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

3.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4.近4年个人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工作不满4年者,参加工作以来个人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从2020年开始,每人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公需课学习不少于24小时,专业科目不少于56小时。

(二)学历(学位)及资历条件

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

2.获得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聘任助理工程师2年以上。

3.大学本科或专科毕业,聘任助理工程师4年以上。

(三)科研、业绩成果条件

在助理工程师任职期间,承担的工作取得下列成果两项以上;县级以下基层申报人员,具备一项以上:

1.作为主要作者,公开出版(具有ISBN书号)本专业著作1部或在本专业较有影响的公开出版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2篇(均为独撰或第一作者,每篇不少于1500字)。

2.作为参与人,获得市(厅)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以奖励证书为准)。

3.在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举办的技术能手竞赛中被授予技术能手等荣誉称号或获得个人三等奖1次以上。

4.在市(厅)级以上主管部门组织的技术评比(竞赛)中获得先进集体奖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获得个人三等奖(含先进个人)2次以上。

5.获得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以上,并有专利证书;

6.在所从事的设备维护、运行、节目制作工作或参加完成的科研、设计课题或项目中,有一项获市(厅)级奖励。

7.在参与技术系统的设备运行、维修工作中连续5年无责任事故;或在值班、维护工作中独立处理过涉及机器安全运行的异态故障3种类型并取得较好效果,或参加制定设备的大修或更新改造技术方案3项。

8.参加完成3个广播电视发射台、微波站、发射机项目或1个有线电视传输播出(监测)系统或1个网络视听节目传输播出 (监测)系统的前端及网络系统设计、建设、安装调试工作,在其中起到技术骨干作用,工作成绩突出。工程项目验收合格并已投 入正常运行。

9.参加完成3项广播电视(新媒体)节目制作播出系统视音频工艺设计或视音频工艺方案改造,在其中起技术骨干作用工作,成绩突出并取得良好效果。

10.参与制定编写3项用以指导广播电视(新媒体)工程技术工作的管理办法、管理制度付诸实施2年以上且效果显著。

11.独立完成15部以上较复杂的中型节目制作的技术工艺流程和工艺系统设计并组织实施,或作为主要负责人完成过10次以上重大节目现场直播的技术工作。

12.作为主要人员完成过5次以上中型转播信号控制、分配、传送活动的技术方案设计及组织实施工作。

13.完成过20台以上设备的大修工作(或完成过重要设备的大修工作),或独立维护过1OKW以上1部或lOKW以下2部发射设备。

14.完成2项以上有一定技术难度和比较复杂的技术革新、技术改造项目或引进消化、吸收技术推广项目,经实践检验,同行专家评议,公认取得一定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15.提出2项以上的科技建议,或参加完成产品研制、工艺改进2项以上,经同行专家评议,认为对科技进步、生产实际、行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

16.完成专用设备的测试和维修工作,验收合格或通过鉴定。

17.起草过省级和行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技术文件、科技政策、科技规划、科技法规有关章节,或编写小型项目产品标准的部分章节,经审定通过并发布实施。

18.所主持完成的本专业工程的单项或整体工程设计(包括技术更新、改造、推广等项目)中,至少有1项在本单位同行评议中,公认有创新且效益显著。

19.参与完成过1项有一定规模的计算机网络应用系统的研究、设计、调试、管理和维护,取得良好效果。

20.参与编写完成5万户以上有线广播、有线电视的网络规划、技术方案,被上级主管部门审定通过并予以实施,或负责完成一个5000户以上,或二个1000户以上区域网络工程设计、安装调试、组织施工,通过验收并获表彰奖励。

21.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期间在县级及以下广播电视机构、边远发射台(站)专职从事广播电视工程技术工作连续服务满10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并取得5次以上年度考核优秀。

对学历、资历不符合要求,但工作实绩突出的助理工程师,达到上述业绩成果条件三条以上,可破格申报工程师职称资格。

(四)职称外语、计算机能力要求

根据有关要求,本次评审对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不做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自主确定。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近4年年度考核有被确定为不合格(或不称职)等次或被单位通报批评者。

2.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

3.受到党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提交弄虚作假材料的,取消当年参评资格,且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三、评审推荐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报(2024年9月10日前完成)

申报人员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获得用人单位提供的“用人单位全称、申报授权码”后,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登陆网址:http://1.85.55.147:7221/zcsb)进行注册,按照系统提示及本《通知》的要求,上传相应的电子支撑材料(所有业绩材料必须是本人聘任初级职称后获得)并填写相关信息,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申报材料一览表》(转评人员系统同时自动生成《专业技术职务转评(转评晋升)审核表》)。本人确认表格信息填写无误后,将个人申报材料信息上传至用人单位。

(二)单位逐级审核(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

1.用人单位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登陆网址:http://1.85.55.147:7221/zcsb),审核申报人员的参评信息,并将申报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申报材料一览表》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出具公示情况报告1份(报告中应写明公示起止日期、公示对象、公示范围、公示主要内容及公示结果),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后转换成JPG或PDF格式图片,上传至主管单位(人事档案委托在陕西省人才交流中心托管的申报人员,用人单位在上传申报人员信息至主管单位环节时,需点击“否”,并重新选择“陕西省人才交流中心”作为主管单位后再进行上传,下同)。同时,事业单位需在系统中录入“空岗数”并出具空岗证明(空岗证明中需填写本单位当年专业技术岗位空缺数和本单位当年申报该专业技术岗位推荐上报人数),空岗证明需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后转换成JPG或PDF格式图片,上传至主管单位。

2.主管单位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登陆网址:http://1.85.55.147:7221/zcsb),负责对本系统申报人员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并将结果上传至陕西省广播电视局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3.人事档案在档案托管机构的申报人员,须经本人工作单位考核,经本人人事档案代理机构核实并签署意见,由省人才交流中心通过互联网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并将结果上传至陕西省广播电视局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以上各单位审核汇总结束后,通过系统导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并出具《评审委托函》,均打印加盖公章后转换成JPG或PDF格式图片上传至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三)评审结果公示

省广播电视局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按程序进行评审。评审结果通过省广电局门户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有关事项说明

(一)职称资格确认。外省(含中央驻陕、军队转业)调入我省的工程师,按照职称确认工作要求和我省对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核。评委会对申报人可同时进行职称确认和职称晋升评审。职称资格确认人员须通过系统报名参加评审。

(二)职称资格转换。已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非工程专业技术人员,本人确因工作需要而转换到工程专业岗位,须在工程技术工作岗位工作满1年,按照职称转换工作要求和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进行转换评审。职称资格转换人员须通过系统报名参加评审。

(三)直接申报认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从事工程技术专业工作满2年,经考察合格,可认定为工程师。

(四)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高技能人才申报专业技术职称,本人从事专业须与申报的专业技术职称专业相同或相近,具体评审条件按省人社厅《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方案(试行)》(陕人社发〔2019〕32号)执行。

(五)年限及业绩成果要求。申报人员的学历、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由非工程系列职称转评至同级别工程系列职称的申报人员,任职时间从取得同级别非工程系列职称起合并计算。参评论文、科研项目等发表、完成时间截止到2024年9月10日。手册、论文集、综合期刊、增刊、专刊、特刊、非学术期刊、论文刊用通知、用稿清样等均不作为参评论文。

(六)评审费用标准。按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中级职称评审每人200元。参评人员因提供虚假信息或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评审,交纳的评审费用不予退还。

(七)证书办理。评审实行电子化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

提供近期个人2寸免冠蓝色背景电子证件照(按照姓名&身份证号.jpg格式命名,大小不超过100K)。

五、有关要求

1.申报人员和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陕西省职称评审操作手册》(网上申报系统主页中),按照《手册》规范进行操作,以免影响正常评审。

2.职称评审电子化申报材料须严格按照要求制作和上传(具体要求见附件)。

3.各用人单位按要求向上级单位申请本单位登录账号(之前已申请过登录账户的单位此次不必重复申请)。

4.各用人单位在出具委托评审函时,应对参评人员身份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参评人员为本单位在职在岗人员。对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评审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其申报资格,并通报批评,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5.参评材料若存在涉密情况的,参评材料需进行脱密处理,在线下以纸质形式报送,所有报送材料不再退回。

6.请参评人员及各单位按时完成申报、审核、上传等工作,参评人员申报时间截止2024年9月10日,主管单位上传时间截止2024年9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7.申报工作结束后(9月30日后),评审委员会工作机构将对参评人员提交的材料集中进行审核,审核中发现的问题,集中一次按申报渠道退回,有关单位须及时通知参评人员,在审核意见规定时限(7个工作日)内,集中一次完善或补充材料后重新提交。在规定时限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工作机构未收到重新提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重新补充提交材料后,经审核仍不符合条件的,按审核不通过处理,不再退回补充或完善材料。

8.评审委员会工作机构在审核参评材料过程中,对存疑的电子材料,可要求参评人员提交纸质版材料进行现场审核。

9.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省广播电视局职改办。

联系方式:雷敬祥 029-87966067

附件:1.职称网上评审系统填报说明

2.相关概念含义



陕西省广播电视局

2024年8月2日




附件1

职称网上评审系统填报说明

为方便开展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节约资源与评审成本,凡申请参评工程师职称的人员,需登录网上职称申报系统,其参评材料须按本要求实施电子化。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互联网登录网址为:http://1.85.55.147:7221/zcsb;

一、支撑材料电子化基本方法

首先将纸质参评材料以数码扫描或拍照方式清晰转换为JPG格式图片,除参评人员个人照片大小不能超过100K以外,其他参评材料每张图片的大小不能超过600K。若在上传过程中,发现图片超过限制大小,可使用系统中的图片处理工具按照系统中的操作说明将图片大小处理在600K以内再上传。申报人将材料上传至系统后,须对所有图片进行检查测试,确保打开顺畅且清晰无误。

二、职称系统支撑材料模块类别及文件上传规则

(一)照片。建议626像素(高)×413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100K,支持JPG、PNG、JPEG格式,将照片上传至系统中的照片模块。

(二)证件电子图片。登录系统后,在证件电子图片模块中上传身份证(正、反面两张)、学历及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系统中带红色星号的项目为必传项,其他证件材料若有可选择上传。

(三)评审申报材料。登录系统后,在评审申报材料模块中上传相应的电子化材料。

1.证明:《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任现职以来工作情况证明材料;

2.专业论文、论著:内容依次为论文论著成果目录、逐篇(部)论文论著(包括封面、出版或版权信息页、相关目录页、本人撰写完成的内容部分)的原件电子化材料;

3.任期内科研成果材料;

4.任现职以来获得的专业奖励证书;

5.任现职以来获得的其他奖励证书;

6.参加继续教育培训证书或证明材料;

7.年度考核证明材料。

(四)评审表。根据参评人员录入的基本信息,学历信息等,系统会自动生成《评审表》,无需参评人员自己填写。公示证明由推荐单位登录系统上传。

三、个人用户操作步骤

(一)进入申报系统及注册。

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http://1.85.55.147:7221/zcsb

选择“注册个人用户”——跳转到陕西政务服务网——点击右上角“注册”按钮,填写个人注册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完成政务服务网的注册,然后登录政务服务网——登录后跳转至职称网上申报系统,选择推荐单位页面——选择本人推荐单位并填写推荐单位授权码后完成注册。

“单位授权码”由本人工作单位提供。

(二)进入“职称申报项目”页面,对应选项逐一填写。

1.选择陕西省广播电视局2024年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通知。

2.符合破格条件的人员,在“基本情况”中“是否破格”选择“学历破格”,在“破格条件说明”中填写文字说明,同时须在“证件电子图片”--“其他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3.转评类型选择“平级转评”或“转评晋升”。

说明:转评晋升选项:“转评”即其他相近专业等转工程专业,“晋升”即初级晋升为中级。平级转评选项;“平级”即中级评中级,“转评”即相近专业转工程专业。已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非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需要而转换到工程专业岗位,须在工程技术工作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选择“平级转评”。

4.申报人员若符合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等条件,可先填写任现职时间为2019年,相应年度考核、继续教育学时都按照满4年填写,但须在“年度考核、继续教育”--“帮助信息”中注明具体情况,同时须在“证件电子图片”--“其他证明材料”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图片。

5.参评人员需提供的资格材料,对应填写路径:

(1)职称证书:“证件电子图片”--“职称证书”。

(2)专业技术职务聘书:“评审申报材料”--“各类表格、证明”--“2.任现职以来工作情况证明材料”。

(3)学历、学位证书:“证件电子图片”--“申报学历证、申报学位证”。

(4)身份证:“证件电子图片”--“身份证”。

(5)近4年考核表:“评审申报材料”--“年度考核材料”。

(6)继续教育证书:“评审申报材料”--“任现职以来参加继续教育培训证书”。

(7)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获奖证书:“评审申报材料”--“任现职以来获得的专业奖励证书”。

(8)能反映或代表申报人任现职以来最高水平的代表作品:“评审申报材料”--“反映个人专业工作业绩的材料”。

(9)参评论文:“评审申报材料”--“专业论文论著”。

(10)个人业务自传:“任期内专业技术业绩与成果报告”。

(三)完成材料填写上传后,点击“完成并送审”,提交审核。

四、委托评审函上传要求及路径

委托评审函由主管部门上传。路径:主管部门登录系统后,“单位审核、送审”—“上传委托推荐评审函”。




附件2

相关概念含义

1.学历(学位):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

2.论文:指在公开出版发行的国内学术期刊上发表的经济专业学术文章,其内容除正文外一般包括摘要、关键词、注释、参考文献等,期刊必须有CN和ISSN刊号。手册、论文集、增刊、专刊、特刊、论文刊用通知、用稿清样均不能作为参评论文。

3.核心期刊:包括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

4.著作:除注明以外,指具有国际标准书号ISBN并公开出版的著作。著作、译作、教材、论文及科研课题、项目等系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领域,其作者(完成人)均指独立或排名第一,所称课题以项目完成时间为准。

5.专业工作经历、工作业绩、科研成果、论文论著:应为获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后所取得的,以申报人员近4年的专业水平、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为依据。

6.所称“以上”、“以下”均含本级,如:“2项以上”含2项。

打印此页】【关闭窗口
   QQ咨询:
咨询
   免费咨询电话:
029-88441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