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航天基地关于2024年度工程系列职称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存档人员
依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20〕565号)的文件要求,结合西安航天基地职称工作安排,现将工程系列初中级职称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档案在西安航天基地科技创新与人才服务中心进行托管的初任初中级职称符合认定条件的全国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不含五大生)、国外学历(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且在航天基地注册登记的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在职在岗至少满一年以上,从事专业对口(国家未开始组织统一职称考试的专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认定条件
01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操守。同时,申报人员要承诺所有申报材料真实可信。
2.根据《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学习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80小时(公需课不少于24小时,专业课不少于56小时),具体参照《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知识更新工程)有关事项的通知》(陕人社函〔2024〕227号)执行。
3.申报人员个人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4.无相同相近专业学历或学位,无法认定的情况,请参考职称评审要求。
5.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的专业不再组织职称评审或认定。
6.2024年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参加认定。
02学历、资历条条件
1.大专学历、理工类学位:见习一年期满,再从事专业工作一年,单位考核合格后,认定“助理”级;
2.本科学历、理工类学位:见习一年期满,单位考核合格后,认定“助理”级;
3.理工类硕士: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两年,单位考核合格后,认定中级;
4.理工类博士:毕业当年,单位考核合格后,认定中级。
03其他条件
1.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
2.个人有严重失信记录,被列入“黑名单”的;
3.所提交材料弄虚作假的,取消当年认定资格。
04办理材料
1.人事档案存档证明;
2.《西安市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表》一份(①“主要简历”栏从大学开始填写至今;②“呈报单位意见”栏需单位负责人填写“同意呈报”并加盖公章);
3.单位工作考核鉴定一份,并加盖公章。[工作鉴定要点:入职时间、工作岗位、工作内容(从事本专业相关的具体内容)、工作表现、是否称职、是否符合专业技术职务认定资格(以上内容请简述)];
4.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注明本人联系电话);
5.继续教育证书原件一份,加盖公章;
6.电子照片626像素(高)*413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100K,JPG格式,蓝底。照片命名:姓名&身份证号码,压缩包文件命名格式:单位名称+初级认定/中级认定,发送邮箱:460539932@qq.com;
7.《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一份,本人签字,单位盖章;
8.陕西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一份;
9.《航天基地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电子版(460539932@qq.com)。
三、有关“部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情况说明
根据人社部和相关国家部委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与职称有对应关系的职业资格,即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对应关系按照陕西省人社厅《关于明确部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陕人社函〔2019〕181号)执行。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可作为单位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称的依据,无需重新换发职称资格证书。
四、注意事项
1.材料原件须A4纸复印,单位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为规范职称认定工作,严谨“挂靠”行为,对在申报认定各阶段查实的学术、业绩、经历、单位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对通过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取消;产生严重后果、造成恶劣影响的,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第40号令),记入职称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3年内不得申报晋升职称。
3.本次认定实行电子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
五、办理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8月6日-2024年8月23日,逾期不再受理。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址:西安航天基地航天中路寰宇大厦B座706。
3.联系电话:029-81576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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