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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榆林市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05       来源: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鑫凯教育集团       浏览次数:513 次

————榆政人社发〔2024〕417号

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级各有关部门:

按照全省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现就开展2024年度全市高级工程师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全市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当年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参加申报;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参加职称评审。

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的情形

1、近5年个人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的,不得申报。

2、受到党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不得申报。

3、企业、个人有严重失信记录,被列入“黑名单”的,不得申报。

4、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取消当年参评资格,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5、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造成重大损失、产生恶劣影响的,任职年限条件延迟3年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操守。申报人员近5年个人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二)岗位条件

对实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在推荐人员参加评审时,须按照评聘结合的原则,推荐上报人数和空缺岗位数控制在1:1比例之内。

(三)继续教育条件

按当年培训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培训学习,2020-2024年每年完成继续教育公需课学习不少于24小时,专业课学习不少于56小时。

(四)学历、资历条件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并受聘满2年。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并受聘满5年。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工程师资格并受聘满5年;后取本科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5年,受聘担任工程师职务满5年。

4、大专毕业后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含20年),受聘担任工程师职务满5年;后取得大专学历并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5年以上(含25年),受聘担任工程师职务满5年。

5、中专毕业后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8年以上(含28年),受聘担任工程师职务满5年;后取中专学历并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0年以上(含30年),受聘担任工程师职务满5年(本条不含市辖区域内单位)。

以上学历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与本人所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学历。

(五)业绩、成果条件

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申报人员在聘任工程师期间,应具备下列业绩成果其中两条(含)以上;县及县以下基层申报人员和具有援藏、援疆、援青1年以上工作经历的申报人员,具备下列业绩成果其中一条(含)以上:

(1)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国家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或者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上奖励(一等奖,二等奖前7名,三等奖前3名),并具有获奖证书;

(2)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以上,为前五完成人;或获得国家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2项以上,均为前三完成人;

(3)主持或作为前七完成人承担过国家科研攻关项目或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并具有相关政府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4)主持或作为前五完成人完成1项以上省(部)级科研项目,并具有相关政府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5)主持或作为前五完成人完成1项以上大中型工程设计、建设、生产、技术改造项目,通过项目验收或鉴定,经实践检验并经同行专家鉴定,公认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6)主持或作为前五完成人承担过1项(含)以上大中型企业的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产品研发、应用等项目,取得较好经济效益并获得厅局级、市级以上或央企集团、省属大型企业集团的表彰奖励;

(7)参与编制过国家、省级、市级1项(含)以上行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该标准或规范已颁布实施,并具有相关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8)主持或作为前五完成人解决过企业重大关键技术难题,填补行业内某一技术领域空白或对技术有较大提升,并通过相关部门鉴定或验收。

(9)获得市级党委、政府表彰的专家荣誉称号或入选市级人才工程项目。

(10)聘任工程师期间,在本专业较有影响的公开出版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3篇(其中第一作者不少于2篇)期刊须同时具有CN、ISSN刊号,每篇字数不少于2000字;或在SCI、EI收录的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1篇;或著有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著作须同时具有ISBN号和CIP号,独著5万字以上或合著本人完成5万字以上,并有相关证明材料。论文、著作均需提供查询网址;

(六)破格条件

申报人员不具备规定学历、任职年限条件,但工作实绩突出且符合专业理论、工作经历和能力条件,具备上述科研、业绩条件中三条(含)以上,可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

三、评审推荐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信息公布(9月10日前完成)

各县市区人社局、各相关单位转发高级工程师评审文件,公布参评条件、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监督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等相关事项。

(二)个人申报(9月30日前完成)

参评人员向所属单位提出申请,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进行注册,(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互联网登陆网址为:http://1.85.55.147:7221/zcsb),按照网页提示及要求准备相关电子支撑材料(所有业绩类成果必须是本人取得工程师后获得)并填写相关信息后,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申报材料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本人确认无误后,将个人申报材料信息上传至所属单位。

符合破格条件的参评人员需在系统中导出《破格申请表》,各级单位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参评人员生成JPG或PDF格式文件上传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

转换职称系列(专业)或确认职称资格的申报人员,按照网上申报系统要求提供相应资料。

(三)单位审核公示( 10月15日前完成)

1、各申报单位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登录账号由所属县市区人社部门或市直主管单位负责分配)审核参评人员的参评信息,并将参评人员《评审简表》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管理权限逐级上传。

2、各县市(区)人社部门通过内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管理信息系统,负责对辖区内参评人员申报信息进行审核汇总,并将结果上传至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程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市直主管局负责对所属单位参评人员申报信息进行审核汇总、并将结果上传至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程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各部门(单位)审核汇总结束后,须通过系统导出《高级工程师职称申报汇总表》,打印加盖公章并生成JPG或PDF格式文件上传至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程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各中省驻陕榆单位还须出具本单位系统委托推荐评审函,加盖公章后生成JPG或PDF格式文件上传至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程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四)评审公示

榆林市人社按照有关职称工作规定组建高级工程师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结果通过市人社厅官网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有关事项说明

(一)职称资格确认外省(含中央驻陕、军队转业)调入我省的高级工程师,按照职称确认工作要求和我省高级工程师职称任职条件,在职称申报系统中申请确认资格。 

(二)职称资格转换。已评聘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确因工作需要转换到新的专业技术岗位,须在新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按照职称转换工作要求和高级工程师申报条件,在职称申报系统中申请转换评审。

(三)高技能人才贯通政策。高技能人才申报专业技术职称,本人从事专业须与申报的专业技术职称专业相同或相近,具体评审条件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21〕36号)执行。

(四)评审倾斜政策

 1.县及县以下基层单位(不含市辖区)申报人员,可按照《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工作的实施意见》(陕人社发〔2017〕47号)申请“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定向评价的职称证书标注“基层”字样,调离基层单位须转评确认职称资格。

 2.聘任工程师期间全职完成驻村扶贫等工作的申报人员,可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大贫困县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支持政策的通知》(陕人社发〔2018〕49号)第六条享受政策倾斜。

 3.乡村振兴人才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按照《关于乡村振兴人才职称晋升支持政策的通知》(陕人社发〔2022〕34号)执行。

 4.援藏援疆援青申报人员,注重考察援派期间工作业绩、实际贡献和支援成果,对继续教育学分不作要求;对论文、科研成果不作硬性要求,工作总结、教学成果、技术推广总结等可替代论文;选择在我市参加职称评审时,可视频通话答辩或免除答辩。援派期为3年的,援派期满后可提前一年申报。

(五)绿色通道考核认定。突出贡献人才和引进高层次人才考核认定,按照《陕西省突出贡献人才和引进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办法》(陕人社发〔2019〕40号)执行。

(六)科技成果转化支持政策。技术转移转化人才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按照《关于做好陕西省高校技术转移转化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21〕31号)及《关于印发<加快推动技术转移转化人才队伍建设八条措施>的通知》(陕人社函〔2024〕225号)执行。

(七)任职年限及论文要求。申报人员的任职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论文、科研项目等发表、结项时间截止到2024年9月30日。手册、论文集、增刊、专刊、特刊、论文刊用通知、用稿清样等均不能作为论文。电子期刊和电子著作不予认可。2024年10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发表的论文、结题的科研项目等,符合要求的可用于2025年度职称评审。因论文、科研项目截止时间调整导致未能参加2024年度评审的,应于2025年度推荐参加评审。

(八)职称申报系统网址。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互联网登陆网址:http://1.85.55.147:7221/zcsb

(九)申报系统登录账号。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各有关单位已有职称系统登录账号可继续使用,新增账号须提前书面向市人社厅申请。其余各用人单位须向上级单位申请本单位登陆账号。

(十)相关表格下载。在市人社厅网站“网上服务大厅常用下载”下载。

(十一)名词说明。本通知中“以上”和“以下”均含本级。

五、有关要求

1.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市级各主管单位须严格按照隶属关系和申报人员身份类型组织审核和推荐,切实规范申报渠道。

2.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市级各主管单位要从严审核申报材料,以前年度资格审核未通过且今年无新增业绩材料的不予推荐。

3.申报人员和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陕西省职称评审操作手册》(详见网上申报系统主页),按照《手册》规范进行操作,以免影响正常评审。

4.职称评审电子化申报材料须严格按照要求制作和上传(详见附件1)。

5.涉密材料须脱密处理后线下报送,所有材料不再退回。

6.所有申报人员均须参加现场答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7.申报人员及单位要按时完成申报、审核、上传等工作。个人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市级各主管部门推荐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逾期将不予受理。

8.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市级各主管单位要及时准确解答所属人员的政策咨询,按照要求指导所属人员申报工作,并做好与我局的沟通协调工作。  

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日

附件1

高级工程师电子化评审材料填报说明

将纸质申报材料以数码扫描或拍照方式清晰转换为JPG格式图片,除个人照片大小不能超过100K以外,其他申报材料每张图片大小不能超过600K。上传过程中,如发现图片超过限制大小,可按操作说明使用系统中的图片处理工具将图片处理成600K以内再上传。申报人员将材料上传至系统后,应对所有图片进行检查测试,确保打开顺畅切清晰无误。

一、信息填报

(一)基本情况

1.申报专业:勾选

2.专业名称:勾选

3.本专业工作年限:仅填写本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例如:15

4.工作单位:填写工作单位全称(与工作单位公章一致)

5.参加工作日期:勾选

6.编码单位:勾选,编码单位指分配申报单位账号的单位

7.持何职业资格(或一体化)证书:指陕西省人社厅《关于明确部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陕人社函(2019)181号)文件中规定的职业资格(如一建、注册类    等考试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1)取得时间:勾选

(2)职业资格证书:如实填写持有的职业资格证情况

8.岗位及行政职务:如实填写现岗位及行政职务

9.现职称:勾选

(1)批准时间:勾选(职称证书授予时间)

(2)批准文号:XXXX〔XXXX〕XX号

(3)现专业技术职称审批机关:职称证书签发机关全称

10.是否破格:勾选(仅符合破格人员勾选,其他人员请勿勾选,破格人员还须在“破格条件说明”处填写破格条件,并在“完成并送审”处导出《破格申请表》,单位填    写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参评人员将其扫描上传至申报系统)。

11.转评类型:勾选(已评聘工程系列的专业技术人才,转换到其他专业工程技术岗位并工作满一年以上的人员勾选)。

12.资格确认:勾选(外省、中央驻陕、军队转业调入我省的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确认或职称确认与职称晋升评审同步进行的人员勾选,并在“资格确认”处填写   “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确认表”,在“证件电子图片→职称资格确认证明材料”中上传完整的职称证书、任职(批复)文件、评审表)。

13.是否贫困县:勾选(仅限任现职期间全职完成驻村扶贫等工作,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大贫困县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支持政策的通知》(陕人社发〔2018〕49号)第六    条的人员;还须在“证件电子图片→其他证明材料”中上传有关资料;没有按规定要求勾选的,视为正常参评)。

14.是否基层:勾选(符合“基层”倾斜政策的人员,还须在“证件电子图片→其他证明材料”中上传有关资料;没有按规定要求勾选的,视为正常参评)。

15.特殊贡献情况:勾选(符合“援藏、援疆、援青”倾斜政策的人员,还须在“证件电子图片→其他证明材料”中上传有关资料;没有按规定要求勾选的,视为正常参      评)。

16.工作单位层级:勾选(省级单位、市级单位、区级单位、县级单位、县级市单位、中央驻陕单位)

17.单位类型:勾选(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中央驻陕企业、中央驻陕事业单位、其他)

(二)学历

1.学历:勾选(要与毕业证书层级一致)

2.何时毕业:勾选(要与毕业证书的毕业时间一致)

3.毕业学校:填写毕业学校全称,与毕业证书公章一致

4.专业:与毕业证书专业一致

5.学位:勾选(要与学位证书层级一致)

6.培养方式:勾选(全日制指全日制统招学历;非全日制指全日制统招以外的后取学历)

(三)年度考核及继续教育

1.近期年度考核:勾选(近五年年度考核情况)

2.继续教育:填写年度继续教育学时(总学时)

(四)专业技术工作简历

按时间段分行如实填写,字数控制在1000字以内。例如:XX年XX月--XX年XX月 XX单位(公司)任XX(专业技术职务)、负责XX(专业技术工作);XX年XX月至今 XX单位    (公司)任XX(专业技术职务),负责XX(专业技术工作)。

(五)任职期间奖励

填写聘任现专业技术职务期间的专业奖励和其他奖励情况,须分项、分行填写,字数控制在200字内。

(六)任期内科研(业绩)成果

1.年度:XXXX,例如:2011或2010-2011

2.成果名称:XXXX项目;来源:XXXX

例如:XXXX科研项目、XXXX建设项目、XXXX项目。。。等

3.经费:XX万元

4.承担的具体任务及排名:第一人、第二人、第三人...等

5.状态或鉴定、时间:

(1)状态:未结项、已结项

(2)鉴定、时间:XX鉴定(结论:XX),2012.12

对应证明材料须在“评审申报材料→反映个人专业工作业绩的材料”中上传项目合同(立项、中标通知书)、鉴定(验收)报告、项目任职(任命)等。

(七)任期内发表论文论著

1.出版年月:填写出版的具体年月,须与刊物出版年月一致。

2.论文、论著名称:填写论文、论著的全称

3.作者排序:第一、第二、第三...

4.刊物(出版社)名称:填写刊物全称

5.刊号(ISSN/CN、ISBN):完整的“ISSN/CN、ISBN”号6.刊物级别:中文核心、高质量专业领域等

(八)任期内专业技术业绩与成果报告

工作业绩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个人工作总结):填写反映个人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字数控制在1500字内(个人科研、业绩成果不要在“任期内专业技术工作总”处上传,请在“评审资料”的“反映个人专业工作业绩的材料”中上传)

(九)破格条件说明

如实填写破格条件

(十)资格确认

1.职称资格确认表:原工作单位及从事专业:XXXX(填写职称证书的专业)

2.证书号码:如实填写职称证书号码

3.取得资格方式:评审、统一考试等

4.任职资格批准文号:XXXX〔XXXX〕XX号,例如:陕人社职字〔2019〕15号

(十一)转换系列

1.原工作单位及从事专业:如实填写

2.证书号码:如实填写职称证书号码

3.取得资格方式:评审、统一考试等

4.任职资格批准文号:xXxx〔XXXX〕xx号,例如:陕人社职字〔2019〕15号

5.现工作单位及进入时间:XXXX.XX,例如:2010.05

6.申请转换系列(专业)时间:勾选

二、照片

近期免冠蓝底证件照传至照片模块,建议626像素(高)x413像素(宽),大小不超过100K,支持JPG、PNG、JPEG格式。

三、证件电子图片

1.身份证:上传完整的正、反面两张

2.学历及学位证书:上传清晰完整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截止时间须为2024年12月30日,无法      从学信网查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须上传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表或毕业登记表)。

3.职称证书:上传清晰完整的职称证书

4.职(执)业资格证书:上传完整的职(执)业资格证书,注册类职(执)业资格证书还须上传完整的注册证书。

5.职称资格确认证明材料:上传清晰完整的职称证书、任职(批复)文件、评审表。

6.其他证明材料:上传清晰“基层、援藏、援疆、援青、扶贫挂职”专业技术人员的有关资料。

四、佐证材料

(一)各类表格、证明

1.承诺书:个人、单位法人签字,签署日期并加盖公章后上传原件扫描件。

2.任现职以来工作情况证明等材料:上传近五年专业技术职务聘书、聘任文件或劳动合同、或近期社保证明、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企业)。

3.机关调入、海外引进、非国有单位证明扫描件:上传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原件扫描件。

(二)专业论文、论著

1.论文:上传论文完整的封皮、目录、正文原件扫描件,提供检索报告、查询网址、截图。论文刊载的期刊须有CN号。     

2.论著:上传论著完整的封皮、目录、扉页原件扫描件,提供查询网址、截图(合著如未体现完成字数,需提供出版社出具的证明材料)。国内出版的著作须有ISBN号和    CIP号。

三)个人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材料

1.项目业绩(上传项目业绩完整资料):(1)项目合同(立项、中标通知书)等原件扫描件;(2)鉴定(验收)报告等原件扫描件;(3)项目任职(任命)文件等原件扫    描件;(4)获相关政府部门表彰、奖励的证书和文件原件扫描件;(5)其他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2.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上传清晰完整的专利证书、专利说明原件扫描件和专利公布公告网查截图;实用新型专利还需上传转化应用支撑材料。

3.荣誉称号:上传清晰完整的荣誉证书、有关政府(单位)的正式文件原件扫描件。

4.人才工程项目:上传清晰完整的证书、有关政府(单位)的正式文件原件扫描件。

5.技术标准、技术规范:上传相关部门文件证书,清晰完整的已颁布执行的技术标准、规范封皮、目录、前言(起草人)原件扫描件。

6.任职以来获得的专业奖励证书:仅上传清晰完整的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以来专业奖励证书、奖励文件等原件扫描件。

7.任职以来获得的其他奖励证书:仅上传清晰完整的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其他奖励证书、奖励文件等原件扫描件(如:优秀党员、单位内部优秀个人等)。

8.任职以来参加继续教育培训证书:上传完整清晰的2020-2024年度继续教育证书。

9.年度考核证明材料:上传2020-2024年度(或2019-2023年度)考核表或考核文件等。

五、公示证明

申报单位登录系统后,在审核申报人员“公示证明”处上传,(须一人一岗一证明,不得多人共用同一岗位;公示5个工作日不含法定公休和节假日)。

附件2

职称申报人员公示证明(模板)

经审查,XX同志提供的职称申报材料和业绩情况真实、有效、准确、无误,其《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申报材料一览表》已按照规定于XX年XX月XX日—XX月XX日在本单位 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对该同志的任何反映。经研究,同意推荐该同志参加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

特此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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