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人社局发布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市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社局,市级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省市职称工作安排,现将2024年度全市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全市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职在岗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中省驻汉有关单位凭上级主管部门委托函参评)。
(二)对实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评聘结合的原则,推荐上报人数和空缺岗位数按照1:1比例申报。
(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及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参加职称评审。
(四)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的情形。
1.近5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的,不得申报;
2.受到党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不得申报;
3.提供虚假申报材料,取消当年参加评审资格,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
4.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造成重大损失、产生恶劣影响的,晋升高一级职称时在国家规定任职年限条件上至少延迟3年申报;
5.已取得省内其他单位评审通过的同级别同系列职称证书,不得重复参加评审。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本职工作,作风端正,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申报人员需在现任岗位连续聘用,未出现中断。近5年个人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从2019年算起,申报人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公需课学习不少于24小时,专业课不少于56小时。
(二)专业理论条件
申报工程师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有独立承担比较复杂技术项目的研究、设计和解决技术难题的能力;能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有一定从事工程技术研究、设计、推广和应用的实践经验且在工作中取得一定成绩;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和学习。
(三)学历资历条件
申报工程师资格应具备下列学历、资历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聘任助理工程师满4年;
2.大学专科毕业,聘任助理工程师满5年;
3.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一致),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聘任助理工程师满6年。确因业绩突出且符合基本条件、专业理论条件,具备以下业绩成果条件中3项(含)以上的,可由所在单位破格推荐,由县区人社局或行业主管部门研究后,形成专项破格推荐报告申报。
4.不符合认定职称的硕士研究生,从事工程技术工作2年以上的,可申报工程师。
(四)业绩成果条件
申报工程师职称资格,申报人员在聘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应具备下列业绩成果其中两条(含)以上;县及县以下基层申报人员和具有援藏、援疆、援青1年以上工作经历的申报人员,具备下列业绩成果其中一条(含)以上:
1.聘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在本专业较有影响的公开出版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2篇,每篇字数不少于2000字;或在SCI、EI收录的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1篇;或著有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著作须具有ISBN书号,独著3万字以上或合著本人完成3万字以上,并有相关证明材料(论文、著作均需提供网络查询截图);
2.作为参与人获得国家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或者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上奖励,并具有获奖证书(需提供批复文件和获奖证书);
3.作为参与人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以上;或获得国家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2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需提供转化应用证明材料);
4.作为参与人承担过国家科研攻关项目或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并具有相关政府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需提供项目合同及鉴定验收报告);
5.作为参与人完成1项以上省(部)级科研项目,并具有相关政府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需提供项目合同及鉴定验收报告);
6.作为参与人完成1项以上大中型工程设计、生产项目,通过项目鉴定或验收,经实践检验并经同行专家鉴定,公认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需提供项目合同及鉴定验收报告及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7.作为参与人承担过1项以上大中型企业的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创新、设备改进、成果产业化等项目,通过项目鉴定或验收,经实践检验并经同行专家鉴定,公认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需提供项目合同及鉴定验收报告);
8.作为参与人承担过1项以上重点新产品的研制、设计制造、安装或调试工作,通过项目鉴定或验收,经实践检验并经同行专家鉴定,公认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需提供项目合同及鉴定验收报告及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9.作为参与人编制过国家级(国家标准)、省级(地方标准)、企业(行业标准)1项以上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该标准或规范已颁布实施,并具有相关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需提供标准化授权管理部门文件证书证明材料);
10.作为参与人解决过企业重大关键技术难题,填补行业内某一技术领域空白或对技术有较大提升,并通过相关部门鉴定或验收(需提供项目合同及鉴定验收报告);
11.担任中、小型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者主持过小项目的全过程施工,在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方面取得显著成效(需提供项目合同及鉴定验收报告)。
三、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信息公布(9月10日前完成)
各县区人社部门及市级有关单位,结合本县区(单位)实际及岗位空缺情况,制定不低于市级标准的县区(单位)标准,确定本县区(单位)申报方案,并按职责分工公布申报条件、工作程序、时间安排、监督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等相关事项。
(二)个人申报(9月20日前完成)
申报人员向所属单位提出申请,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并注册。按照网页提示及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电子佐证材料(业绩成果均为聘任初级职称以来取得)后,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申报材料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本人确认无误后,将个人申报材料信息上传至所属单位。
符合破格条件的申报人员需在系统中导出《破格申请表》,各级单位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申报人员生成JPG或PDF格式文件上传至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并提交所属单位审核。
转换职称系列(专业)或确认职称资格的申报人员,按照网上申报系统要求提供相应资料。
(三)逐级审核推荐(9月30日前完成)
1.各用人单位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登录账号由所属县区人事部门或主管单位负责分配)审核申报人员信息,将《一览表》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单位推荐报告、用人单位考核推荐公示结果表、汉中市职称评审岗位设置统计表上传至系统“公示证明”栏,按照管理权限逐级审核推荐。
2.县区人社部门、市级主管单位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管理信息系统,审核汇总所属申报人员材料后将结果上传至2024年汉中市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委员会;市级各有关单位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审核本单位申报人员材料并将结果上传至市级主管单位,主管单位审核汇总后将结果上传至2024年汉中市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委员会;委托评审的单位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审核汇总本单位申报人员材料后将结果上传至2024年汉中市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委员会。
3.县区人社部门、市级各主管单位完成审核后,通过系统汇总导出审核通过人员中级工程师职称申报信息汇总表,打印加盖公章并以JPG或PDF格式文件上传至2024年汉中市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委员会;将审核不通过人员填写审核意见后回退至推荐单位。委托评审单位将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委托评审函以JPG或PDF格式文件上传至2024年汉中市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委员会。实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由相应的岗位管理部门在《汉中市职称评审岗位设置统计表》加盖公章后以JPG或PDF格式文件上传至2024年汉中市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委员会。
(四)评审公示
市人社局组建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委员会,按照规定程序开展评审工作。评审结果在市人社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四、有关事项说明
(一)职称资格确认。外省(含中央驻陕、军队转业)调入我市的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确认,按照确认工作要求和我市对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实行线上审核。申报人员申请职称资格确认须提供其获取职称的任职资格文件、评审表、资格证书等材料。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对申请资格确认人员取得职称资格的真实性审核后,提交评审委员会按照我省该系列(专业)职称条件予以评定。评定通过后按规定程序备案确认,任职资格时间按照原任职资格时间计算。职称确认和晋升可同次进行。
(二)职称资格转换。已评聘非工程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已转换到工程技术岗位的,在工程技术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按照工程系列(专业)评审条件进行转换评审。转换评审需提供转换前的相应资格证书,在职称申报系列中申请转换评审。
(三)高技能人才贯通政策。高技能人才申报专业技术职称,本人从事专业须与申报的专业技术职称专业相同或相近,具体评审条件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21〕36号)执行。
(四)部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根据人社部和相关国家部委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与职称有对应关系的职业资格,即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对应关系按照省人社厅《关于明确部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陕人社函〔2019〕181号)执行。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可作为单位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无需重新换发职称资格证书。
(五)评审倾斜政策
1.根据陕西省人社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47号),对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审时给予倾斜政策(汉台区、南郑区不享受)见《基层评审倾斜政策》(附件1)。
2.乡村振兴人才职称评审按照《关于乡村振兴人才职称晋升支持政策的通知》(陕人社发〔2022〕34号)执行(附件2)。
(六)职称资格考核认定。对乡镇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认定职称资格。在乡镇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连续工作满20年,具有省级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聘任初级职称满5年,年度连续考核合格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以申报基层工程师职称。单位应在岗位职数内考核推荐,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报县级人社部门认定基层工程师职称资格,认定工作由县级人社部门自行安排,通过人员报市级人社部门备案并办理资格证书。通过考核认定取得的基层工程师职称资格在县乡单位聘任有效。调离基层单位,职称资格需转评确认。“乡镇”指含乡镇撤并后的农村社区,不含街道。
(七)绿色通道考核认定。突出贡献人才和引进高层次人才考核认定职称资格按照《陕西省突出贡献人才和引进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办法》(陕人社发〔2019〕40号)执行。
(八)科技成果转化支持政策。技术转移转化人才申报工程师职称,按照《关于做好陕西省高校技术转移转化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21〕31号)及《关于印发<加快推动技术转移转化人才队伍建设八条措施>的通知》(陕人社函〔2024〕225号)执行。
(九)任职年限及论文要求。申报人员的任职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论文、科研项目等发表、结项时间截止到2024年9月20日。手册、论文集、增刊、专刊、特刊、论文刊用通知、用稿清样等均不能作为论文。电子期刊和电子著作不予认可。
(十)参评人员学历。须为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全日制学历指全日制统招学历;申报专业是指评审范围内所涵盖的工程系列专业;参评人员的学历学位专业应与申报专业相同或相近。
(十一)本文件中的“基层”。“基层”含县级及县以下(不含市辖区)的事业单位;“乡镇”指含乡镇撤并后的农村社区,不含街道。
(十二)评审专业。为机械、材料、电气、电子、信息通信、仪器仪表、能源动力、广播电视、控制工程、计算机、自动化、建设、土木、水利、测绘、化工、地质、交通运输、林业工程、城乡规划、风景园林、环境、生物、食品、质量、计量、标准化等。
(十三)职称申报系统网址。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互联网登陆网址:http://1.85.55.147:7221/zcsb;人社内网登陆网址:http://10.190.134.115/zcgl。申报人员和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陕西省职称评审操作手册》(网上申报系统主页中下载),按照《手册》规范进行操作,以免影响正常申报。所有申报材料必须按要求上传完整原件扫描图片(JPG或PDF格式),不得以照片代替。
(十四)申报系统登录账号。县区人社部门、市级各有关单位已有职称系统登录账号可继续使用,新增账号须提前书面向市人社局申请。其余各用人单位须向上级单位申请本单位登陆账号。
(十五)相关模板下载。电子化评审材料填报说明、用人单位考核推荐公示结果表、汉中市职称评审岗位设置统计表等模板,在市人社局网站通知附件下载。
(十六)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中级职称评审每人200元。10月底,县区人社部门、主管单位统一为通过审核的参评人员缴纳评审费。
五、有关要求
1.我市用人单位须归口相关的县区人社部门或市级主管单位申报。县区人社部门、市级各主管单位须严格按照隶属关系和申报人员身份类型组织审核和推荐,切实规范申报渠道。
2.各县区人社部门、市级各主管单位要从严审核申报材料,以前年度资格审核未通过且今年无新增业绩材料的不予推荐。申报人员按要求填写《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对个人所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个人单位填报信息务必与单位公章保持一致;参评人员所属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申报人政治思想、业务能力、技术水平、工作业绩等进行全面审核(包括电子化材料与其原件材料的一致性)并承担责任;各县区人社部门、市级各主管单位重点审核参评人员信息是否属实,是否具备申报基本条件和业绩条件及各项材料是否清晰、完整和规范并承担审核责任。
3.申报人员和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陕西省职称评审操作手册》(详见网上申报系统主页),按照《手册》规范进行操作,以免影响正常评审。
4.职称评审电子化申报材料须严格按照要求制作和上传(详见附件4)2024年度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网上申报流程PPT见市人社局网站通知附件。
5.申报人员及单位要按时完成申报、审核、上传等工作。个人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县区人社部门、市级各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逾期将不予受理。
6.各县区人社部门、市级各主管单位要及时准确解答所属人员的政策咨询,按照要求指导所属人员申报工作,并做好与我局的沟通协调工作。
7.材料复审中,发现县区、主管部门“未审核把关”、“一键送审”等问题,出现申报人员条件不符、申报材料不齐全,无印证材料等问题的,我局将审核结果书面反馈县区、主管部门并在全市通报。对回退补充材料的具体情况需县区、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签字盖章,送市人社局审核合格后,再受理申报。
联系人及电话:何 杰 2626130
附件:1.基层评审倾斜政策
2.乡村振兴人才职称晋升支持政策
3.用人单位考核推荐公示结果表
4.汉中市职称评审岗位设置统计表
5.工程师电子化评审材料填报说明
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日
附件1
基层评审倾斜政策
根据陕西省人社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47号),对县以下(含县级)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工程师职称评审,对科研成果,论文条件不作要求,可提供能够体现其能力与业绩的工作总结、技术推广总结、项目报告、技术(产品)创新、工程方案、设计文件、专利成果等替代。
在基层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破格参加职称评审。获市级政府或省级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技术工作表彰奖励的,可不受学历、任职年限限制,申报工程师职称资格。
通过双向挂职、对口支援、短期工作、项目合作、兼职等方式选派到基层创新创业和开展服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才,职称任职时间连续计算,在基层的工作经历和业绩作为优先晋升职称的重要依据。
汉台区、南郑区不享受基层倾斜政策。“乡镇”指含乡镇撤并后的农村社区,不含街道。
附件2:
乡村振兴人才职称晋升支持政策
一、乡村振兴人才职称晋升支持政策
本条乡村振兴人才包括我市国家(略阳县、镇巴县)和省级(西乡县、洋县、宁强县)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以下简称“重点帮扶县”)和全市乡镇的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乡村振兴人才在重点帮扶县或乡镇工作满2年且在职在岗,享受以下职称晋升支持政策。
(一)评价突出乡村振兴业绩贡献
1.加大乡村振兴业绩评价权重。坚决破除“四唯”倾向,科学设置更加符合乡村振兴人才工作实际和特点的评价标准,重点考察其扎根乡村工作年限、履行岗位职责日常工作成效、促进乡村振兴业绩贡献等。
2.淡化论文、科研成果要求。乡村振兴人才参加中级职称评审,对论文、科研成果不作要求。
(二)放宽学历资历条件
1.乡村振兴人才参加中级职称评审,任职期内取得1次年度考核优秀,任职年限可减少1年提前申报,有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要求的同时可减少3年提前申报。
2.乡村振兴人才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具有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原所学专业和现从事专业不一致,但能够胜任现岗位工作,工作业绩突出,近3年取得1次年度考核优秀,并符合其他评审条件,可参加所从事专业的职称评审。
(三)作出突出贡献的乡村振兴人才破格评审
1.乡村振兴人才专业工作贡献突出,获省、部级科技奖励的前3名完成人,任职期内取得1次年度考核优秀,可不受学历、任职年限限制,破格参加高一级职称评审。
2.乡村振兴人才在乡村振兴工作中作出重大贡献,受到省委省政府或国家部委及以上关于乡村振兴工作表彰,符合其他申报条件,可不受学历、任职年限、单位岗位职数限制,直接申报考核认定高级职称。具有初级、中级职称人员可申报副高级职称。
二、鼓励激励城市专业技术人才服务乡村振兴
(一)推动国有企业与重点帮扶县和乡村企事业单位建立“一对一”“一对多”帮扶关系。鼓励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到乡村和涉农企业创新创业,充分保障其在乡村工作期间职称评聘各项权益。支持专业技术人才通过选派挂职、对口支援、专家服务、短期工作、项目合作、兼职等方式助力乡村振兴。支持专业技术人才积极参与村庄规划和乡村项目建设。以上人员在重点帮扶县和乡村工作期间职称任职时间连续计算;在重点帮扶县和乡村工作时间累计超过半年的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乡村振兴工作经历和业绩作为优先推荐职称评审、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
(二)专业技术人才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提前1年申报职称:
1.在重点帮扶县和乡村工作满3年,并取得1次年度考核优秀;
2.与重点帮扶县和乡村企事业单位建立3年及以上支援服务关系,每年在重点帮扶县和乡村工作180天以上,并取得1次年度考核优秀;
3.乡村振兴工作成绩受到市委市政府或省级部门及以上表彰,并取得2次年度考核优秀。
(三)专业技术人才受到省委省政府或国家部委及以上关于乡村振兴工作方面表彰,符合其他申报条件,可不受学历、任职年限、单位岗位职数限制,免除服务基层要求,直接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
(四)激励驻村专业技术人才。全市专业技术人才任现职期间作为驻村第一书记或工作队成员全职完成驻村工作,乡村振兴工作业绩可作为职称晋升、岗位优先聘用的重要依据。完成驻村工作满2年,参加职称评审,减免1项科研成果或1篇论文,免除驻村期间继续教育学时要求,免除服务基层要求。完成驻村工作满3年,对科研成果、论文不作要求,免除驻村期间继续教育学时要求,免除服务基层要求,并且评审时量化得分给予个人总分值10%的加分。
三、有关事项说明
(一)国家对职业准入有明确要求的专业,专业技术人才应当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国家实行“以考代评”和“考评结合”的系列(专业),须参加国家考试并成绩合格后享受支持政策。
(二)国家职业准入对学历有明确要求的专业,按国家规定执行。
(三)本通知中的“乡镇”含乡镇撤并后的农村社区,不含街道。
(四)乡村振兴工作业绩需提供在乡村振兴帮扶镇、村工作中,做出的具体工作情况,需提供组织部门的工作鉴定、年度工作总结、工作日志、主持或参与镇、村产业项目规划、发展、实施等具体工作印证文字和图片材料。
附件3:
用人单位考核推荐公示结果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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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姓名 |
XXX |
申报任职资格 |
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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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评审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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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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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推荐小组评 议 意 见 |
推荐小组 总人数 |
参加人数 |
表决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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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成 |
反对 |
弃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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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年 月 日考评推荐小组评议,□同意□反对推荐 XXX申报工程系列(XXX)专业□正常申报□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 小组长签字: 组员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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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结果 |
该同志评审表在本单位的公示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期 天),公示期间无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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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推荐意 见 |
单位承诺: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本单位己按要求完成审核和公示。经审核,报送信息和申报材料属实, 如违反政策规定,本单位领导和审核人承担相应的审核责任。
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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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20 年度汉中市职称评审岗位设置统计表
单位:(盖章) 主管部门:(盖章) 人事部门:(盖章)
填表人: 填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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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正高 |
副高 |
中级 |
初级 |
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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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岗位已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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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岗位空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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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职称未聘人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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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符合申报条件人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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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退休专技人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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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可参评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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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申报参评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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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申报参评专技人员名单(可另附页) |
姓名 |
性别 |
科室 |
申报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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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退休专技人员名单 (可另附页) |
姓名 |
性别 |
科室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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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必须如实填写,填表人对本表的真实性负责。
附件5:
工程师电子化评审材料填报说明
将纸质申报材料以数码扫描或拍照方式清晰转换为JPG格式图片,除个人照片大小不能超过100K以外,其他申报材料每张图片的大小不能超过600K。上传过程中,如发现图片超过限制大小,可按操作说明使用系统中的图片处理工具将图片大小处理成600K以内再上传。申报人员将材料上传至系统后,应对所有图片进行检查测试,确保打开顺畅且清晰无误。
一、信息填报
(一)基本情况
1.申报专业:勾选。
2.专业名称:勾选。
3.本专业工作年限:
仅填写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例如:15。
4.工作单位:
填写工作单位全称(务必与工作单位公章一致)。
5.参加工作时间:勾选。
6.编码单位:勾选,编码单位指分配申报单位账号的单位。
7.持何职业资格(或一体化)证书:指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明确部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陕人社函﹝2019﹞181号)文件中规定的职业资格。
(1)取得时间:勾选。
(2)职业资格证书:如实填写所持有的职业资格证情况。
8.岗位及行政职务:请如实填写现岗位及行政职务。
9.现职称:勾选。
(1)批准时间:勾选(职称证书授予时间);
(2)批准文号:XXXX〔XXXX〕XX号
(3)现专业技术职称审批机关:职称证书签发机关全称。
10.是否破格:不勾选(仅符合破格人员勾选,其他人员请勿选择此项,勾选破格的人员还须在“破格条件说明”处填写破格条件,并在“完成并送审”处导出《破格申请表》,单位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参评人员将其扫描上传至申报系统)。
11.转评类型:不勾选(已评聘非工程系列的专业技术人才,转换到工程技术岗位并工作满一年以上的人员勾选)
12.资格确认:不勾选(外省、中央驻陕、军队转业调入我市的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确认或职称确认与职称晋升评审同步进行的人员勾选,并在“资格确认”处填写“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确认表”,在“证件电子图片→职称资格确认证明材料”中上传完整的职称证书、任职(批复)文件、评审表)
13.是否贫困县:不勾选
14.是否基层:(根据陕人社发〔2017〕47号范围选择,市直部门及下属单位、汉台区、南郑区不属于基层)
15.特殊贡献情况: 不勾选(符合“援藏、援疆、援青”倾斜政策的人员,还须在“证件电子图片→其他证明材料”中上传有关资料)
16.工作单位层级:勾选(省级单位、市级单位、区级单位、县级单位、县级市单位、中央驻陕单位)
17.单位类型:勾选(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中央驻陕企业、中央驻陕事业单位、其他)
(二)学历
1.学历:勾选(要与毕业证书层级一致)
2.何时毕业:勾选(要与毕业证书的毕业时间一致)
3.毕业学校:填写毕业学校全称,与毕业证书公章一致。
4.专业:与毕业证书专业一致。
5.学位:勾选(要与学位证书层级一致)
6.培养方式:勾选(全日制指全日制统招学历;非全日制指全日制统招以外的后取学历)
(三)年度考核及继续教育
1.近期年度考核:勾选(近五年年度考核情况)
2.继续教育:
填写“2019年-2023年”继续教育学时(总学时)。
(四)专业技术工作简历
按时间段分行如实填写,字数控制在1000字以内。例如:
**年**月--**年**月 **单位(公司)任**(专业技术职务),负责***(专业技术工作);
**年**月至今 **单位(公司)任**(专业技术职务),负责**(专业技术工作)。
(五)任职期间奖励
填写聘任现专业技术职务期间的专业奖励和其他奖励情况,应分项、分行填写,字数控制在200字内。
(六)任期内科研(业绩)成果
1.年度:****。例如:2011,或2010-2011。
2.成果名称:****项目;来源:****。
例如:****科研项目、****建设项目、****项目…等。
3.经费:**万元。
4.承担的具体任务及排名:第一人、第二人、第三人…等。
5.状态或鉴定、时间:
(1)状态:未结项、已结项;
(2)鉴定、时间:***鉴定(结论:****),2019.12。
对应证明材料须在“评审申报材料→反映个人专业工作业绩的材料”中上传项目合同(立项、中标通知书)、鉴定(验收)报告、项目任职(任命)等,并标注本人。
(七)任期内发表论文论著
1.出版年月:填写出版的具体年月,须与刊物出版年月一致。
2.论文、论著名称:填写论文、论著的全称。
3.作者排序:第一、第二、第三...。
4.刊物(出版社)名称:填写刊物全称。
5.刊号(ISSN/CN、ISBN):完整的“ISSN/CN、ISBN”号。
6.刊物级别:中文核心、高质量专业领域等。
(八)任职内专业技术业绩与成果报告
工作业绩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个人工作总结):填写反映个人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字数控制在1500字内(个人科研、业绩成果不要在“任期内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处上传,请在“评审资料”的“反映个人专业工作业绩的材料”中上传)。
(九)破格条件说明 如实填写破格条件。
(十)资格确认
1.职称资格确认表:原工作单位及从事专业:XXXX(填写职称证书的专业)
2.证书号码:如实填写职称证书号码
3.取得资格方式:评审、统一考试等
4.任职资格批准文号:XXXX〔XXXX〕XX号,例如:陕人社职字〔2019〕15号
(十一)转换系列
符合条件的,如实填写。
1.原工作单位及从事专业:如实填写
2.证书号码:如实填写职称证书号码。
3.取得资格方式:评审、统一考试等。
4.任职资格批准文号:***〔****〕**号。例如:陕人社职字〔2019〕15号
5.现工作单位及进入时间:****.**。例如:2010.05
6.申请转换系列(专业)时间:勾选。
二、照片
近期免冠蓝底证件照传至照片模块,建议626像素(高)x413像素(宽)。大小不超过100K,支持JPG、PNG、JPEG格式。
三、证件电子图片
(一)身份证:上传完整的正、反面两张。
(二)学历及学位证书:申报人员须提供完整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1年以后取得学历证书需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1年及以前取得学历证书需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线验证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12月31日。
(三)职称证书:上传清晰完整的职称证书(姓名、单位、批准文号和单位在一页)和任职(批复)文件。
(四)职(执)业资格证书:上传完整的职(执)业资格证书,注册类职(执)业资格证书还须上传完整的注册证书。个人执业注册证,注明人员注册单位。
(五)公示证明:请用统一的公示证明模板(用人单位考核推荐公示结果表),请在市人社局网站通知文件附件下载;公示证明须一人一证明,公示5个工作日不含法定公休和节假日。
(六)其它证件材料:事业单位上传聘书完整的原件扫描件(按照时间顺序依次排列),国有企业上传所在公司营业执照、劳动合同、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原件扫描件。
四、佐证材料
(一)各类表格、证明
1.承诺书:个人、单位法人签字,签署日期并加盖公章后上传原件扫描件。
2.任现职以来工作情况证明等材料:上传工作总结(单位盖章)及印证材料。
(二)专业论文、论著
1.论文:上传论文完整的封皮、目录、正文原件扫描件,提供检索报告、查询网址、截图。论文刊载的期刊须有CN号。
2.论著:上传论著完整的封皮、目录、扉页原件扫描件,提供查询网址、截图(合著如未体现完成字数,需提供出版社出具的证明材料)。国内出版的著作须有ISBN号和CIP号。
3.替代论文:
(1)专利成果:须上传完整清晰的专利证书、专利报告原件扫描件。
(2)技术报告:须上传完整清晰的技术报告原件扫描件。
(3)工程方案:须上传完整清晰工程方案原件扫描件。
(4)设计文件:须上传完整清晰设计文件原件扫描件。
(5)技术规范:须上传完整清晰已颁布执行的技术规范封皮、目录、前言(起草人)等原件扫描件。
(6)行业工法:须上传完整清晰的工法证书、工法内容等原件扫描件。
(三)个人专业工作业绩的材料
1.项目业绩:(上传项目业绩完整资料):(1)项目合同(立项、中标通知书)等原件扫描件;(2)鉴定(验收)报告等原件扫描件;(3)项目任职(任命)文件等原件扫描件;(4)获相关政府部门表彰、奖励的证书和文件原件扫描件;(5)其他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2.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上传清晰完整的专利证书、专利说明原件扫描件和专利公布公告网查截图;实用新型专利还需上传转化应用支撑材料。
3.荣誉称号:上传清晰完整的荣誉证书、有关政府(单位)的正式文件原件扫描件。
4.人才工程项目:上传清晰完整的证书、有关政府(单位)的正式文件原件扫描件。
5.技术标准、技术规范:上传相关部门文件证书,清晰完整的已颁布执行的技术标准、规范封皮、目录、前言(起草人)原件扫描件。
(四)任职以来获得的专业奖励证书
仅上传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以来专业奖励证书、奖励文件等原件扫描件。
(五)任职以来获得的其他奖励证书
仅上传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其他奖励证书、奖励文件等原件扫描件(如:优秀党员、单位内部优秀个人等)。
(六)任职以来参加继续教育培训证书
须上传近5年继续教育学时(2019年-2023年需上传人社部门网络认证的学时)。
(七)年度考核材料
提供近5年以来的年度考核文件并标注本人。
五、单位上传材料
各推荐单位在单位账号界面对申报人员进行审核,并上传以下材料:
1.单位推荐报告
2.用人单位考核推荐公示结果表
3.汉中市职称评审岗位设置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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