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9年5月8日、5月21日榆林、安康燃气行业从业人员培训考核成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26 来源: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中心 浏览次数:921 次
燃气行业相关企业、个人:
现将我省2019年5月8日、5月21日分别在榆林市、安康市参加燃气行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的边彩华等229名榆林燃气行业从业人员、屈兰根等499名安康燃气行业从业人员考核成绩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考试合格,考勤缺课两次视为不合格,考核结果依据考试成绩和考勤情况而定。
二、按照有关程序,对经培训考核合格人员,颁发住建部监制的《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加盖“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教育培训专用章”。
三、考核结果公布10个工作日后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中心领取《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联系电话:029-63918623
地址:西安市新城广场陕西省人民政府大院(东院)一楼1-15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中心
2019年6月25日
2019年6月25日
【打印此页】【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