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榆林市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中心等机构申请公路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审查结果的公示
根据《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9号)、《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等级条件》及《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专家技术评审工作程序》(交安监发[2023]140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办安监发[2024]1432号)等有关规定,省交通工程质监站对榆林市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中心、中交二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安康交通工程试验检测有限责任公司、陕西恒泰公路科技有限公司共4家申报公路工程质量检测资质的机构组织开展了技术评审工作,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见下表), 公示日期为2024年11月26日至12月2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检测机构的评审结果如有异议,均可以书面形式进行举报或申诉,逾期不予受理(邮寄的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为便于核查,举报材料应内容具体,注明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应签署真实姓名。对于查实存在问题的企业,我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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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原有 等级 |
申请 等级 |
申请 类别 |
评审 结果 |
1 |
榆林市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中心 |
综合乙级 |
乙级 |
延续审批 |
通过 |
2 |
安康交通工程试验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
综合乙级 |
乙级 |
延续审批 |
通过 |
3 |
中交二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
综合乙级 |
乙级 |
资质审批 |
通过 |
4 |
陕西恒泰公路科技有限公司 |
综合乙级 |
乙级 |
资质审批 |
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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