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本证书被撤!何时降低企业资质对证书数量的硬性要求?楼塌的时候,证书会从文件柜里跳出来扛责任吗?
2本证书被撤!何时降低企业资质对证书数量的硬性要求?楼塌的时候,证书会从文件柜里跳出来扛责任吗?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两则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住建部这俩处罚公告就像照妖镜,把建筑行业的"人证分离"把戏照得明明白白。
原文如下
王金泽:
经调查核实,你在哈尔滨市恒大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作期间,违规将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先后注册在北京鼎盛隆鑫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华安瑞丰科技有限公司、中科华创(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国泰顺达(北京)建设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部依法作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督撤告字〔2023〕83号),你签收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我部依法作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建督撤字〔2024〕51号),决定撤销你的一级建造师注册,且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一级建造师注册。
现依法公告送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建督撤字〔2024〕51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管理监督局
2025年2月17日
王长龙:
经调查核实,你在长阳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作期间,违规将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注册在四川双福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部依法作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督撤告字〔2024〕17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三条规定,应当撤销你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鉴于你已完成注销手续,不具有可撤销的内容,我部拟对你作出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的处理决定。
现依法公告送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督撤告字〔2024〕17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你可在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我部提出书面陈述或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书面陈述或申辩请邮寄至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管理监督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管理监督局
2025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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