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人社局关于公布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的通知
关于公布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暂行办法》(陕人社发〔2013〕60号)、《关于开展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安人社函〔2025〕51号)精神,经综合评估,决定下列单位为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现予以公布,有效期为三年。
1.安康市农业宣传信息培训中心(基地编号:0915001),培训范围为全市农业、林业、水利系列申报初、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2.安康教师进修学校(基地编号:AK2015002号),培训范围为辖区内小学、幼儿园教师。
3.汉滨区农广校(基地编号:0915003),培训范围为辖区内农业、林业、水利、交通、群文系列申报初、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4.汉滨区卫生计生信息中心(基地编号:0915004),培训范围为辖区内卫生系列申报初、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5.汉阴县职业技术教育培训中心(基地编号:0915005),培训范围为辖区内小学、幼儿园教师;非教育系列申报初、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6.石泉县师训教研中心(基地编号:AK2015007),培训范围为辖区内小学、幼儿园教师。
7.宁陕县师训教研中心(基地编号:AK2015009),培训范围为辖区内小学、幼儿园教师。
8.紫阳县委党校(基地编号:0915011),培训范围为辖区内非教育系列申报初、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9.岚皋县职业教育中心(基地编号:0915012),培训范围为辖区内小学、幼儿园教师;非教育系列申报初、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10.平利县职业教育中心(基地编号:0915013),培训范围为辖区内小学、幼儿园教师;非教育系列申报初、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11.白河县职业教育中心(基地编号:0915015),培训范围为辖区内小学、幼儿园教师;非教育系列申报初、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12.旬阳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基地编号:0915016号),培训范围为辖区内小学、幼儿园教师;非教育系列申报初、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以上认证公布单位,要严格遵守继续教育有关规定,切实搞好教学管理,注重提高培训质量,若有个别系列参训人员无法达到开班人数,可依托省级继续教育基地开展培训。市人社局将实行每三年考核评估一次,评估不合格即取消基地资格。各继续教育基地要自觉接受同级人社部门的监督和管理,严格按照所审批的专业、培训层次开展继续教育活动;各基地举办面向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须将课程申请于开班前15天通过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报市人社局审批,凡未在培训前进行申请的课程,一律不得上传平台。每年底将本年度继续教育工作总结及培训人员花名册书面报市人社局。
任何单位未经市人社局同意,不得以继续教育的名义面向社会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活动。各基地原则上不得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同等学时认证,凡未按规定执行的,在参加职称评审时一律不予认可。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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