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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榆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市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1-15       来源: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鑫凯教育集团       浏览次数:496 次

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榆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市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榆政人社发〔2025〕491号


各县市区人社局、工业商贸局,市级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现将2025年度全市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为了做好评审前的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我市国有企事业单位除林业、水利、建设、交通、农业工程专业外其他所有工程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参加申报。今年内达到国家法定退休的人员不参加评审;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参加评审。

二、申报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操守。

申报人员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二)岗位条件

对实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在推荐人员参加评审时,须按照评聘结合的原则,推荐上报人数和空缺岗位数控制在1:1比例之内。

(三)继续教育条件

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当年培训要求完成继续教育。从2021年开始,每人每年公需课不少于24学时,专业课不少于56学时。未按规定完成培训学时的,不得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四)学历资历条件

申报工程师资格应具备下列学历、资历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经考察合格,可认定为工程师。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经考核合格,初次可认定为相应中级职称;不符合初次认定中级职称条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从事技术工作2年以上的,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中级职称。

3.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聘任助理工程师2年以上。

4.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并任现职满4年;后取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0年(含10年),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并任现职满4年。

5.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并任现职满4年;后取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2年(含12年),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并任现职满4年。

6.中专毕业后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并任现职满4年;后取中专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5年以上(含25年),其中中专毕业后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并任现职满4年(本条不含市辖区域内单位)。

7.以上学历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与本人所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学历。

(五)业绩、成果条件

申报工程师职称资格,申报人员在聘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应具备下列业绩成果其中两条(含)以上;县及县以下基层申报人员和具有援藏、援疆、援青1年以上工作经历的申报人员,具备下列业绩成果其中一条(含)以上:

①聘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在本专业较有影响的公开出版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2篇,每篇字数不少于2000字;或在SCI、EI收录的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1篇;或著有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著作须具有ISBN书号,独著3万字以上或合著本人完成3万字以上,并有相关证明材料。论文、著作均需提供查询网址。

②作为参与人获得国家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或者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上奖励,并具有获奖证书。

③作为参与人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以上;或获得国家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2项以上。

④作为参与人承担过国家科研攻关项目或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并具有相关政府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⑤作为参与人完成1项以上省(部)级科研项目,并具有相关政府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⑥作为参与人完成1项以上大中型工程设计、生产项目,通过项目鉴定或验收,经实践检验并经同行专家鉴定,公认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⑦作为参与人承担过1项以上大中型企业的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创新、设备改进、成果产业化等项目,通过项目鉴定或验收,经实践检验并经同行专家鉴定,公认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⑧作为参与人承担过1项以上重点新产品的研制、设计制造、安装或调试工作,通过项目鉴定或验收,经实践检验并经同行专家鉴定,公认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⑨作为参与人编制过国家级、省级、企业1项以上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该标准或规范已颁布实施,并具有相关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⑩作为参与人解决过企业重大关键技术难题,填补行业内某一技术领域空白或对技术有较大提升,并通过相关部门鉴定或验收。

⑪担任中、小型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者主持过小项目的全过程施工,在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六)外语、计算机条件

对外语、计算机不作统一要求,不作为必备条件。确实需要评价的,由用人单位根据专业岗位要求自主评价。

(七)其它条件

申报人员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三、有关事项说明

(一)职称资格确认。外省、外市调入我市的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称确认按照工作要求和我市对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核。

(二)职称资格转换。我市已评聘非工程系列的中级职称专

业技术人员,确因工作需要而转换到工程技术岗位的,必须在工程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一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按照职称转换工作要求和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进行转换评审。转换和晋升不得同次进行。

(三)评审政策倾斜

1.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条件,按照陕西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47号)执行。

2.乡村振兴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条件,按照陕西省人社厅《关于乡村振兴人才职称晋升支持政策的通知》(陕人社发〔2022〕34号)执行。

3.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条件,按照陕西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21〕36号)执行。

4.工程专业技术人才部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按照陕西省人社厅《关于明确部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陕人社函〔2019〕181号)执行。

(四)任职年限及论文科研要求

申报人员的任职资格年限、专业工作年限(全脱产学习者须将学习时间扣除)、科研项目结项、参评论文发表(论文刊用通知、用稿清样不能作为参评论文)等,完成时间截止为2025年12月31日。

四、报送程序

根据我省关于全面推行职称评审信息化有关文件精神,2025年度全市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实行网上申报,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级有关部门已有职称系统登录账号可继续使用,新增账号须提前书面向市人社局申请。其余各用人单位须向上级单位申请本单位登录账号。各单位在申报前要认真学习职称工作有关政策文件,召开全体人员会议,公布本单位当年可使用的岗位数额,做好职称文件传达工作。陕西省职称申报系统网址:https://rszwfw.qinyunjiuye.cn/zcsb。(以下简称申报系统)。申报人员和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陕西省职称评审操作手册》(网上申报系统主页中下载),按照《手册》规范进行操作,以免影响正常申报。所有申报材料必须按要求上传完整原件扫描图片(JPG或PDF格式),不得以照片代替。

(一)个人申报(2026年2月14日前完成)

参评人员向所属单位提出申请(注册所需的申报授权码由单位提供),访问申报系统进行注册,按照网页提示及要求上传相关电子支撑材料。申报人员按要求填写《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对个人所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申报系统根据参评人员提交信息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评审简表》(以下简称《评审简表》)。本人确认无误后,提交所属单位审核。

(二)单位审核公示(2026年3月13日前完成)

参评人员所属单位登录申报系统(登录账号由所属市、县区人社局或主管单位负责分配)审核参评人员提交的评审信息,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申报人政治思想、业务能力、技术水平、工作业绩等进行全面审核(包括电子化材料与其原件材料的一致性)并承担责任,并将本单位空岗审批表、参评人员《评审简表》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公示证明”及“推荐意见”(要说明被推荐人的姓名、参加评审的系列、专业、级别、推荐理由及公开监督情况、公示情况及结果等)上传至申报系统,并按照权限逐级上报。审核不通过的材料,推荐单位填写审核意见后回退参评人员。

(三)主管单位审核(2026年3月27日前完成)

各县区人社局,市级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登录申报系统审核本县区或系统所属单位提交的参评人员信息,重点审核参评人员是否具备申报条件及各项材料是否清晰、完整和规范,并承担审核责任。审核通过后将系统导出的《职称申报汇总表》打印加盖公章并生成JPG格式,上传至相应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审核不通过的材料,填写审核意见后逐级回退参评人员。

五、有关要求

(一)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陕西省职称评审管理规定》文件要求,在工程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称评审工作中认真履责,自觉做好全程监督工作。一是各用人单位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依规履行对本单位申报人员提供的各类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审核职责,切实把好资料的审核关口。个人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当年评审资格,延迟3年申报,并记入个人职称诚信档案。对于蓄意弄虚作假、集体串通舞弊的单位要停止该单位两年的职称评审工作,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二是县市区人社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要认真做好对用人单位推荐人员申报材料的复验工作,切实履行审核监督职责。要对照评审条件,对用人单位提交的推荐人员的各类申报材料是否完整、规范逐一进行核查,对资料提供不完整不规范的,要督促及时进行补充完善;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在说明情况的同时给予退回。三是严格评审工作程序,畅通投诉举报反映渠道,健全追责问责机制,加强评审工作监督管理。

(二)参评人员和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信息化评审填报说明》(附件1)及《操作手册》(申报网页界面点击下载)。

(三)电子化材料须与原件一致。参评材料若存在涉密情况的,参评材料需进行脱密处理,在线下以纸质形式报送。

(四)申报人员及单位要按时完成申报、审核、上传等工作。个人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14日,推荐单位、主管单位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27日。逾期将不予受理。评委会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于6月30日前完成评审工作。

六、线下材料报送

(一)申报材料以县市区和市级主管部门为单位集中一次性以正式文件报送,附件为系统导出的加盖公章的申报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汇总表》;市直单位人员提供本单位最新岗位设置审批表。凡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均不予受理。

市直单位申报:主管部门审核;县市区申报:县市区人社局审核。上述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报市人社局专技科复审,专技科对复审合格的评审材料签署意见,交送市国资委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委会办公室。

(二)个人申报材料线下要求原件与复印件同时报送,报送原件要另行装袋,经现场核实无误后退回原件。复印件不再退回。申报人复印材料除系统导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A3打印1份)不装订,其余复印件按系统上传材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入职文件(有专业年限要求的提供)、学历学位证(验证报告)或学籍证明、资格证书、聘书、继续教育、考核证明、业绩成果、发表刊物(封面、目录、正文、查询网址、截图)获奖证明等整理成册,统一装入档案袋内,限一人一袋,档案袋正面须粘贴《材料目录表》,背面粘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公开监督卡》,材料袋底部和两侧粘贴打印有县市区、单位、姓名、申报资格、专业的字条。

表格下载:所有表格均可在申报系统内或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

(三)纸质材料报送时间:各相关申报单位务必于2026年4月7日至10日前完成报送,逾期将不再受理本年度评审材料。

报送地点:劳动保障大厦2楼214室

技术支持电话:029-85211087、029-82210159

联系电话:市人社局0912-3891327

市国资委0912-3369694

附件:1.信息化评审填报说明

2.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榆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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