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秦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全区非公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审的通知
咸秦人社函[2026] 81号
关于开展全区非公工程系列初级职称
认定评审工作的通知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
根据全区各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认定评审工作安排,现就2024年度及2025年度全区非公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认定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人事档案在我区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托管,且在有合法生产、经营手续齐全的非公有制经济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通过用人单位推荐于本人档案存放机构进行申报。
(二)人事档案未在我区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托管的,在我区内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有合法生产、经营手续的非公有制经济单位中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岗位人员,通过用人单位推荐于劳动关系所在地的区工信局进行申报。
(三)评审专业领域:机械、材料、冶金、电气、电于、信息通信、仪器仪表、能源动力、控制工程、自动化、建设、土木、水利、测绘、气象、化工、地质、矿业、石油与天然气、纺织、轻工、交通运输、林业工程、城乡规划、风景园林、环境、生物、食品、质量、计量、标准化、技术转移转化。
文件中所涉及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时间统一计算至2025年12月31日。
二、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爱党爱国,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备工程技术领域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培训学习。近5年以来,按照不少于晋升条件规定的现任职务任职年限时间,每人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公需科学习不少于24学时,专业科目不少半56学时(2024年以后,继续教育需上传不少于16学时的专业课面授成绩单)。任现岗位年限未满5年的,按申报规定年限提供。
(三)申报人员要承诺所有申报材料真实可信。申报人员近5年个人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聘任年限未满5年的,以申报聘任年限要求为准)。
(四)申报人员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近五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提供虚假申报材料,取消当年参加评审资格,从次年起 3年内不得申报;
4.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造成重大损失、产生 恶劣影响的,晋升高一级职称时在国家规定任职年限条件上至 少延迟3年申报。
三、学历、资历、业绩条件
申报人员学历、资历应符合相应的层次要求,并长期从事本专业相关工作,具有系统、坚实的专业理论知识、所从事本专业相关工作业绩突出。
(一)申报技术员任职资格:
1.熟悉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完成一般辅助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
3.应具备下列学历、资历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
(2)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
(3)无相同相近专业学历或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
年以上。
(二)申报助理工程师资格:
1.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
3.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
4.应具备下列学历、资历条件之一:
(1)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或第二学士学位;
(2)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聘任技术员1年以上;
(3)大学专科学历,聘任技术员2年以上,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4)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聘任技术员4年以上;
(5)无相同相近专业学历或学位,聘任技术员5年以上,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
四、申报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1份;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表》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表》一式三份;
3.任职期内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4.近五年个人年度考核表(任现岗位年限未满5年的,以申报规定年限要求为准);
5.申报人的专业获奖证书或能体现个人业绩的材料原件;
6.学历、学位证书(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以及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时间应不少于半年,无法从学信网查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表或毕业登记表)复印件1份;
7.继续教育学时成绩单(任现岗位年限未满5年的,以申报规定年限提供);
8.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须个人、单位法人签字, 签署日期并加盖公章);
9.公示证明(请用统一的公示证明模板);
10.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1份;
11.社保缴纳凭证原件扫描件1份(2024年1月—2025年12月社保缴纳证明)。
五、材料报送要求
(一)呈报单位须上报正式推荐文件及申报人员统计表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分类填报,并上报电子版。
(二)每位参评人员的所有上报材料装一个档案袋,所需证书原件等材料按顺序用夹子固定,上报职评材料中的复印件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进行确认。
(三)将附件2《评审材料目录》、附件1《公开监督卡》粘贴在档案袋正面和背面,并认真填写。
(四)各单位以正式文件形式将初级职评材料报送各主管单位,各主管单位整理汇总后于2026年4月22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区人社局专技科(415室),逾期不再办理。
六、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单位要组织职工认真学习文件,职评推荐领导小组、监督小组要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和工作安排,根据评价标准条件,顺利完成初级职称推荐工作任务。
(二)严格程序,规范操作
各单位要严格程序,切实把好资格审查关,积极接受群众监督和上级的检查,确保职称认定工作的严肃性。认定评审人员的各项条件需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监督,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三)严肃纪律,确保稳定
各单位要对报送材料认真审核,确保认定材料真实齐全,准确规范。严禁弄虚作假,对伪造学历、资历、谎报业绩等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
附件1: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公开监督卡
附件2:职务评审材料目录
附件3: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附件4:公示证明
附件5:秦都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表
附件6:秦都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附件7:秦都区初级职称申报人员统计表
咸阳市秦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9日
附件1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公开监督卡
县(市、区) 单 位 申报专业
姓 名 申报职级 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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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督 内 容 |
监 督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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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监 督 情 况 |
1、职称政策对群众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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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可以申报的岗位职数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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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报参加晋升人员名单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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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申报材料公开展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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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评审结果及上报人选名单是否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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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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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必须如实填写,经手人员对本表的真实性负责。
附件2
职务评审材料目录
县(市、区) 单 位 申报专业
姓 名 申报职级 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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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材料名称 |
份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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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身份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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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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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公示证明继续教育成绩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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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电子备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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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年度考核表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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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业绩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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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荣誉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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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个人工作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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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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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社保缴纳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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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本人系 (单位) (岗位)工作人员,现申报 系列 专业 级别(初、员级)职称资格。
本人郑重承诺:所提供个人信息和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继续教育证书、奖励证书及论文、业绩证明等材料)均真实、准确、有效。如有伪造、剽窃等弄虚作假行为,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并自觉遵守职称评审相关规定和纪律。
承诺人(手写签名加按手印):
年 月 日
兹保证 同志确系本单位 (岗位)职工,所报材料经审核属实,申报信息按相关规定进行了公示,我单位相关信息资料及用印均真实、准确、无误,如有隐瞒,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单 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4
公示证明
同志提供的“申报材料”相关证件和业绩情况已经过本单位审核,同意该同志推荐申报中(初)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其《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评审简表》已按有关规定在本单位公示五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 年 月 日— 月 日。
公示期间,未收到对该同志申报资料的相关反映。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5
秦都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表
单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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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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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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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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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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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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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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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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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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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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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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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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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部门和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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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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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资格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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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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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期内(或现任期)主要专业技术 工作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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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报单位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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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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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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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门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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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此表一式三份(人社部门、主管部门各备案一份、个人存档一份)。
附件6
秦都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单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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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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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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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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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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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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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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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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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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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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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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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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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部门和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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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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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资格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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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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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期内(或现任期)主要专业技术 工作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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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报单位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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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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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委员会 专业(学科)组 评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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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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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委员会 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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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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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门 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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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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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此表一式三份(人社部门、主管部门各备案一份、个人存档一份)。
附件7
秦都区初级职称申报人员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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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作单位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出生年月 |
参加工作时间 |
学历 |
培养方式 |
毕业学校 |
学制 |
专业 |
毕业时间 |
申报专业 |
申报资格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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