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公正的建筑市场环境,促进建筑行业健康发展。按照住建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以及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陕建管发〔2025〕18号)等文件要求,现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随机抽取的86家建筑业企业(见附件)开展资质动态核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内容
企业现有的各项资质,注册执业人员的专业、资格等级和数量等内容是否满足相应资质标准要求。
二、核查方式
依托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管理系统,对抽取企业资质开展动态核查工作。
三、核查程序
本次动态核查分为自查自纠、集中核查、全面整改、复查和集中公示四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即日起至5月31日)。各有关企业对现有资质对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逐项自查是否满足相应资质标准要求并及时整改。
(二)集中核查(6月1日至6月15日)。市住建局依托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管理系统对企业资质进行核查,经核查不符合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的企业,由一体化系统发出预警信息,并在企业页面标注“资质异常”。
(三)全面整改(6月16日至9月16日)。被标记“资质异常”的企业,对照问题进行整改,整改期限为3个月,各县市区住建局督促企业按期完成整改并向市住建局上报整改情况。
(四)复查和集中公示(9月17日至10月17日)。整改期满后1个月内,市住建局对一体化系统上被标注“资质异常”的企业整改情况进行复核,经复核符合资质标准的,取消“资质异常”标注。经复核仍不符合资质标准的,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集中公示,并推送至全国平台予以公示。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住建局对照动态考核企业名单,及时通知辖区内企业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对不满足要求的督促企业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
(二)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进一步加大对被标注“资质异常”的企业监管力度。被标注“资质异常”的企业,在被标注期间不得申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许可事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
(三)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本次资质动态核查工作,及时做好自查自纠及整改工作,确保资质持续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及工程项目建设所需的从业人员和技术能力。对无法联系且条件不达标的“僵尸”企业、逾期未提供整改资料的,由各县市区住建局履行告知程序,企业被告知后,无正当理由仍不进行整改的企业,除在全国平台公示“资质异常”外,将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依法撤回其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
咸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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