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全市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咸阳市202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总体安排,现将全市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我市各级企事业单位符合相应系列申报条件且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参评人员申报评审的专业应与本人现从事的工作保持一致。
(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及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参加职称评审。
(三)涉及机构改革职能划转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评审。
二、申报系列
农业系列、体育系列、新闻系列、党校教师系列、档案系列、文物博物系列、图书资料系列、群众文化系列、艺术系列、公共法律服务系列、药学专业。
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身心健康,具备从事申报专业技术相关工作的身体条件。
2.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培训学习。近5年来,按照不少于晋升条件规定的现任职务任职年限时间,每人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公需课学习不少于24学时,专业课不少于56学时(2024年以后,继续教育需上传不少于16学时的专业课面授成绩单)。任现岗位年限未满5年的,按申报规定年限提供。
3.申报人近5年个人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任现岗位年限未满5年的,以申报规定年限要求为准。
(二)岗位条件对实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评聘结合的原则,申报人数与空缺岗位数1:1申报,当年能够空出的专业技术岗位,可以提前使用,空缺岗位数以人社部门审核为准。
四、学历、资历、业绩条件
(一)参评人员学历,须为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工作年限,是指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属全脱产学习的应扣除学习时间)。计算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任职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论文、科研项目等业绩成果完成时间,计算时间截止到个人申报截止日期。
(二)各申报系列评价标准详见附件1—11。
(三)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自主确定。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
1.近五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企业、个人有严重失信记录,被列入“黑名单”的;
4.提供虚假申报材料,取消当年参加评审资格,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
5.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造成重大损失、产生恶劣影响的,晋升高一级职称时在国家规定任职年限条件上至少延迟3年申报。
五、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信息公布(2026年6月8日前)
各县市区人社局、各系列行业主管部门,市级各有关单位及时公布评审通知的参评条件、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监督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等相关事项。
(二)个人申报(2026年6月30日前)
申报人员向工作单位提出申请,中级职称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https://rszwfw.qinyunjiuye.cn/zcsb/)进行注册,按照网页提示及要求上传相关电子支撑材料(所有业绩类成果必须是本人取得现职称后获得)并填写相关信息后,系统自动生成《陕西省202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申报材料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本人确认无误后,将本人签字的《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等参评材料信息上传至所属单位。申报人员需对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符合破格条件的参评人员需在系统中导出《破格申请表》,各相关单位逐级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参评人员生成JPG或PDF格式文件上传至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初级职称通过线下提交参评及认定材料,由个人所在单位报送纸质版。(市级各单位将材料报送至市专业技术鉴定服务中心;县市区初级职称申报人员将材料报送至各县市区人社局)。
(三)逐级审核(2026年7月30日前)
1.各用人单位通过互联网访问申报系统(登录账号由所属县市区人社部门或主管单位负责分配),审核申报人员的参评信息,对申报资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将申报人员《一览表》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公示证明》、《空缺岗位审核表》以JPG或PDF格式按照管理权限逐级上传;初级职称报送纸质版公示证明。
2.申报人员经用人单位审核推荐报同级行业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审核;企事业单位临时人员(含劳务派遣、人事代理人员)经用人单位审核推荐至本人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同级人社部门审核。
3.各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人社局通过访问陕西省职称管理信息系统分别审核申报人员材料,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由县市区人社局汇总审核通过人员;市级行业主管部门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审核汇总所属单位申报人员的材料,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4.汇总部门出具审核通过人员《评审推荐函》,通过系统导出《咸阳市2026年度任职资格申报汇总表》,打印加盖公章后生成JPG或PDF格式文件,分别上传至申报系统对应位置,并将审核通过人员材料推送至市人社局。同时,以正式文件向市人社局报送申报和审核情况。
(四)评审及公示
市人社局会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称评审的相关规定年度内适时完成评审工作。参评人员须参加专业答辩,答辩工作安排另行通知。评审结束后,拟通过评审人员在市人社局官网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有关事项说明
(一)职称资格确认外省(含中央驻陕、军队转业)调入我市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职称确认工作要求和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进行确认。中级职称资格确认人员须通过系统报名参加评审。对符合申报高一级职称的人员,职称确认和职称晋升可同次进行。
(二)职称资格转换已评聘非申报专业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确因工作需要而转换到申报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在新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按照职称转换工作要求和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进行转换评审。申报中级职称资格转换人员须通过系统报名参加评审。转换评审通过后,晋升高一级职称时原任职时间可以连续计算。职称转换和晋升不可同次进行。
(三)评审政策倾斜
1.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按照《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工作的实施意见》(陕人社发〔2017〕47号)执行。
2.乡村振兴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按《关于乡村振兴人才职称晋升支持政策的通知》(陕人社发〔2022〕34号)执行。
3.援藏援疆援青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注重考察援派期间工作业绩、实际贡献和支援成果。对论文、科研成果不作硬性要求,工作总结、教学成果、技术推广总结等可替代论文要求。对继续教育学分不作要求。援派期为3年的,援派期满后可提前申报高一级职称。
(四)年限及业绩成果要求
申报人员的学历、任职资格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26年12月31日,论文、科研项目等业绩成果完成时间,计算时间截止到个人申报截止日期(手册、论文集、增刊、专刊、特刊、论文刊用通知、用稿清样等均不能作为参评论文)。
(五)证书打印本次评审实行电子化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通过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个人可登录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网(试运行)——个人服务——快速链接——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格证书管理系统栏目,自行查询或打印本人资格证书。
(六)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申报为规范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防止申报中“挂靠”行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申报人需提供与申报条件中工作年限相应时间的劳动合同及近一年的社保缴纳凭证,上传至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任现职以来工作情况证明材料”项目。
七、相关要求
(一)请申报、审核单位认真学习《咸阳市2026年度职称评审网上申报系统填报说明》(附件12),按照《说明》规范进行操作,以免耽误正常申报进程。用人单位未依法履行审核职责或存在其他弄虚作假情形,情节较轻的,由人社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可暂停受理该单位职称推荐申报工作,并通报批评;涉嫌违法的,移交有关部门查处。
(二)各申报、审核单位在上报评审文件时,应对申报人员身份进行严格把关,确保申报人员信息准确,详实。对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评审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其申报评审资格,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为3年,三年内不得申报任何系列职称评审。
(三)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审核单位需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按原申报渠道退回,相关部门应及时通知参评人员在审核意见规定时限内,集中一次补充完善材料重新提交。在规定时限结束后,未收到重新提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重新补充提交材料后,经审核仍不符合条件的,按审核不通过处理,不再退回补充或完善材料。
(四)参评材料若存在涉密情况的,须进行脱密处理。
(五)各申报、审核单位按时完成申报、审核、上传等工作,上传时间截止时间为逐级审核截止时间。为保障全市职称评审工作计划进度,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推送的,不再受理。
(六)申报中级职称任职资格人员须参加专业能力答辩。未参加答辩人员视为放弃评审。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七)按照《陕西省职称评审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有关规定,除急需紧缺专业外,各系列当年申报人数不足20人的,委托其他相同系列(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无法委托的,不进行评审,可数年度合并评审。
(八)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中、初级职称评审收费标准分别为200元/人、100元/人。具体缴费形式、时间另行通知。
资料报送审核评审:029-33555988市专业技术鉴定服务中心
(咸阳市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304大楼6层)
附件:1.农业系列中、初级职称评价标准
2.体育系列中、初级职称评价标准
3.新闻系列中、初级职称评价标准
4.党校教师系列中、初级职称评价标准
5.档案系列中、初级职称评价标准
6.文物博物系列中、初级职称评价标准
7.图书资料系列中、初级职称评价标准
8.群众文化系列中、初级职称评价标准
9.艺术系列中、初级职称评价标准
10.公共法律服务系列中、初级职称评价标准
11.药学专业中、初级职称评价标准
12.咸阳市2026年度网上申报系统填报说明
13.咸阳市2026年度申报初级职称评审材料说明
14.咸阳市专业技术人员空缺岗位审核表(模板)
15.咸阳市2026年度任职资格申报汇总表(模板)
16.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模板)
17.工作证明(模板)
18.公示证明(模板)
19.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业绩成果体现登记表(模板)
20.全市人社部门职称工作咨询电话
21.全市行业主管部门职称工作咨询电话
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29日
| 【打印此页】【关闭窗口】 |

报名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