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长安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开展2026年度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西安市长安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开展2026年度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根据《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程师职称评审的通知 》市人社函【2026】141号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区对2026年度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程师职称评审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范围
人事档案在西安市长安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正式托管且符合职称评审申报条件的人员。
二、申报时间
个人申报:2026年7月6日——7月20日
单位报送:2026年7月20日——7月30日
(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逾期不予受理
三、评审要求
具体评审条件、标准及要求请登录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看《关于开展2026年度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程师职称评审的通知》
网址链接:https://xahrss.xa.gov.cn/ztzl/rczxzl/qb/2071406210113888257.html
四、工作单位线下提交材料要求
1.《初审单》(附件1)一式两份 ,由申报单位填写,单位人事部门须依据评审通知要求审核申报人员材料,审核通过后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XX区县/单位)工程师评审申报审核记录汇总表》(附件2)一份,单位负责审核申报人员业绩成果情况,要求填写2项业绩成果。

(附件表格请自行下载打印)
五、注意事项
请各申报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准备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规范。
咨询电话:029-85294016
地 址:长安区青年南街18号
西安市长安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26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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