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等三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普通高校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18 来源:陕西省教育厅 作者:鑫凯教育集团 浏览次数:465 次
各设区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韩城市教育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各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兵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进大学生征兵工作,激发大学生参军入伍热情,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8号),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制订《陕西省普通高校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陕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陕西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2年3月7日
陕西省普通高校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8号),为做好我省普通高校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免试对象
1. 普通高职(专科)录取后及在校期间,从陕西省应征入伍,退役复学后的应届毕业生(含五年一贯制、“3+2”连读应届毕业生);
2. 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后,从陕西省应征入伍,退役后两年内的往届毕业生(含五年一贯制、“3+2”连读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在校学习和服役期间综合表现良好,无不良记录;
3. 报考专业必须符合陕西省教育厅制定的《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专业对应目录》规定,报考专业应为高职阶段所学专业对应的本科招生专业之一。
4. 退役后首次参加专升本招生考试。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方式及要求。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均须按照相关要求,参加全省统一网上报名,逾期不予补报。报名办法按照陕西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2. 资格审查。陕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负责审查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军人身份、应征入伍地、入伍时间、退役时间、军功授予等情况。资格审查结束后向省教育考试院反馈审查结果。
四、招生计划安排
根据院校办学条件、承载能力、申报规模等,合理安排专升本免试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学校、专业和招生计划。各高校不得超计划招生,擅自超额招收的新生不能取得学籍。
五、职业技能综合测试
1. 专升本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符合免试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文化素质测试(文化课),须参加职业技能综合测试。职业技能综合测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有关招生高校实施。测试成绩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
2. 职业技能综合测试实行全省统一测试。测试结合退役大学生士兵特点,包括职业技能、综合素质等内容。
六、志愿填报及录取
1.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招生实行全省统一网上填报志愿。招生计划公布后,考生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或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专升本报名系统,查询招生计划,填报志愿。
2. 录取依照招生计划,根据职业技能综合测试结果和考生志愿投档。招生学校依据考生投档及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于职业技能综合测试,由招生高校根据考生选报专业录取。
七、入学复查
1. 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一律按相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2. 专升本退役大学生士兵凭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录取通知书、退出现役证等材料办理入学手续,未取得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的专升本学生,招生院校不得办理入学手续。
八、其他事宜
1. 普通高校专升本为全日制脱产学习形式,考生被录取后须进行全日制脱产学习,按招生学校收费标准缴纳学费。
2.符合免试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自愿原则也可放弃免试资格,参加陕西省普通高校专升本统一文化课考试,依据统考成绩进行录取。
3.不符合免试条件、但具有陕西户籍和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退役士兵(含放弃免试资格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陕西省普通高校专升本统一文化课考试,文化课考试总分增加10分进行录取,免专业课考核,不再实行计划单列。
2.符合免试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自愿原则也可放弃免试资格,参加陕西省普通高校专升本统一文化课考试,依据统考成绩进行录取。
3.不符合免试条件、但具有陕西户籍和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退役士兵(含放弃免试资格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陕西省普通高校专升本统一文化课考试,文化课考试总分增加10分进行录取,免专业课考核,不再实行计划单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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