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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案例分析练习题2

发布时间:2022-03-22       作者:鑫凯教育集团       浏览次数:578 次

  一、【背景资料  

  某写字楼工程,建筑面积120000m2,地下2层,地上22层,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合同工期780d。某施工总承包单位按照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招标文件参加了该工程的投标,并以34263.29万元的报价中标。双方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施工阶段项目部对项目进行了验收。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1:施工总承包单位任命李某为该工程的项目经理,并规定其有权决定授权范围内的项目资金投入和使用。
  事件2:木门窗、铝合金门窗、全玻门、防火门安装,按照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每100樘划分为一个检验批进行验收。隐框玻璃幕墙工程的表面平整度规范的允许偏差为2mm,在检验批验收时,两个检验批各抽查的100个检测点,第一个检验批检测点90%合格,其中最大偏差为3.5mm;第二个检验批82%合格,其中最大偏差为2.8mm。
  事件3: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墙体施工,项目部采用的施工工艺有:小砌块使用时充分浇水湿润;砌块底面朝上反砌于墙上;芯柱砌块砌筑完成后立即进行该芯柱混凝土浇灌工作;外墙转角处的临时间断处留直槎,砌成阴阳槎,并设拉结筋,监理工程师提出了整改要求。
  事件4: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向备案机关提交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包括工程报建日期、施工许可证号、施工图设计审查意见等内容和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备案机关要求补充。
  【问题
  1.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事件1中项目经理的权限还应有哪些?
  【答案】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事件1中项目经理的权限还应有:(1)参与项目招标、投标和合同签订;(2)参与组建项目经理部;(3)主持项目经理部工作;(4)制订内部计酬办法;(5)参与选择并使用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人;(6)参与选择物资供应单位;(7)在授权范围内协调与项目有关的内、外部关系;(8)法定代表人授予的其他权力。
  【解析】
  2.事件2中,门窗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的划分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答案】事件2中,门窗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的划分不正确。全玻门、防火门属于特种门,本工程可分木门窗安装、金属门窗安装、特种门窗安装三个分项工程;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的木门窗、金属门窗第100樘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樘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的特种门每50樘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樘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解析】
  3.指出事件3中的不妥之处,分别说明正确做法。
  【答案】事件3中的不妥之处及正确做法。
  (1)不妥之处:小砌块使用时充分浇水湿润。
  正确做法: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施工前一般不宜浇水。
  (2)不妥之处:芯柱砌块砌筑完成后立即进行该芯柱混凝土浇灌工作。
  正确做法:清除空洞内的砂浆等杂物,并用水清洗;待砌筑砂浆大于1MPa时方可砌筑混凝土;在浇筑混凝土前,注入适量水泥砂浆。
  【解析】
  4.事件4中,建设单位还应补充哪些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答案】事件4中,建设单位还应补充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二、【背景资料】

  某办公楼工程,建筑面积98000m2,劲性钢骨混凝土框筒结构。地下3层,地上46层,建筑高度为203m。基础深度15m,桩基为人工挖孔桩,桩长18m。首层大堂高度为12m,跨度为24m。外墙为玻璃幕墙。吊装施工垂直运输采用内爬式起重机,单个构件吊装最大重量为12t。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1:施工总承包单位编制了附着式整体提升脚手架等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经老师论证,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
  事件2:监理工程师对钢柱进行施工质量检查中,发现对接焊缝存在夹渣、形状缺陷等质量问题,向施工总承包单位提出了整改要求。
  事件3:施工总承包单位在浇筑首层大堂顶板混凝土时,发生了模板支撑系统坍塌事故,造成5人死亡,7人受伤。事故发生后,施工总承包单位现场有关人员于2h后向本单位负责人进行了报告,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1h后向当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了报告。
  事件4:由于工期较紧,施工总承包单位于晚上11h后安排了钢结构构件进场和焊接作业施工。附近居民以施工作业影响夜间休息为由进行了投诉。当地相关主管部门在查处时发现: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检测夜间施工场界噪声值达到60dB(A)。
  【问题
  1.依据背景资料指出需要进行老师论证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还有哪几项。
  【答案】需要进行老师论证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还有深基坑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建筑幕墙安装工程、人工挖孔桩工程。
  【解析】
  2.事件2中,焊缝夹渣的原因可能有哪些?其处理方法是什么?
  【答案】事件2中,焊缝夹渣的原因可能有焊接材料质量不好、焊接电流太小、焊接速度太快、熔渣密度太大、阻碍熔渣上浮、多层焊时熔渣未清除干净等,其处理方法是铲除夹渣处的焊缝金属,然后焊补。
  【解析】
  3.事件3中,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此次事故属于哪个等级?纠正事件3施工总承包单位报告事故的错误做法。报告事故时应报告哪些内容?
  【答案】事件3中,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此次事故属于较大事故。
  纠正事件3施工总承包单位报告事故的错误做法: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h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报告事故时应报告的内容:(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3)事故的简要经过;(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5)已经采取的措施;(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解析】
  4.指出事件4中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所查处问题应采取的正确做法,并说明施工现场避免或减少光污染的防护措施。
  【答案】事件4中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所查处问题应采取的正确做法:
  (1)施工总承包单位在施工期间应遵照《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制定降噪措施。确需夜间施工的,应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明,并公告附近社区居民。
  (2)钢结构构件进场和焊接作业的夜间施工场界噪声值控制在55dB(A)内。
  (3)施工总承包单位于晚上10时后至次日早晨6时不允许安排施工。
  施工现场避免或减少光污染的防护措施:夜间室外照明灯应加设灯罩,透光方向集中在施工范围。电焊作业采取遮挡措施,避免电焊弧光外泄。


  三、【背景资料】
  某省重点工程项目计划于2011年12月28日开工,由于工程复杂,技术难度高,一般施工队伍难以胜任,业主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于2011年9月8日向通过资格预审的A、B、C、D、
  E五家施工承包企业发出了投标邀请书。该五家企业均接受了邀请,并于规定时间9月20~22日购买了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规定,10月18日下午4时是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1月10日发出中标通知书。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A、B、D、E四家企业提交了投标文件,但C企业于10月18日下午5时才送达,原因是路途堵车。10月21日下午由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主持进行了公开竞标。
  评标委员会成员由7人组成,其中当地招标监督管理办公室1人、公证处1人、招标人1人、技术经济方面老师4人。评标时发现E企业投标文件虽无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委托人授权书,但投标文件均己有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了单位公章。评标委员会于10月28日提出了书面评标报告。B、A企业分列综合得分第一、第二名。由于B企业投标报价高于A企业,11月10目招标人向A企业发出了中标通知书,并于12月12日签订了书面合同。
  【问题】
  1.业主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的做法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答案】业主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招标的做法不妥当。因为该项工程属省重点工程项目,依据有关规定应该进行公开招标。如果采取邀请招标方式招标,应当取得当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的同意。
  【解析】
  2.C企业和E企业的投标文件是否有效?分别说明理由。
  【答案】C企业的投标文件应属无效标书。因为C企业的投标文件是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才送达,为无效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E企业的投标文件应属无效标书。因为E企业的投标文件没有法人代表签字和委托人的授权书。
  【解析】
  3.指出开标工作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答案】该项目的开标工作存在以下不妥之处。
  (1)在10月21日开标不妥,《招标投标法》中规定,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所以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在10月18日下午4点开标。
  (2)开标由当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主持开标的做法不妥当,按照有关规定开标应由招标人主持。
  【解析】
  4.指出评标委员会成员组成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答案】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组成存在如下问题。
  (1)评标委员会成员中有当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人员,不妥,因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人员不可参加评标委员会。
  (2)评标委员会成员中有公证处人员不妥,因为公证处人员不可参加评标委员会。
  (3)评标委员会成员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老师只有4人,不妥。按照规定,评标委员会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老师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由7人组成的评标委员会中技术、经济方面的老师必须要有5人或5人以上。
  【解析】
  5.招标人确定A企业为中标人是否违规?说明理由。
  【答案】招标人确定A企业为中标人是违规的。在按照综合评分法评标时,因投标报价已经作为评价内容考虑在得分中,再重新单列投标报价作为中标依据显然不合理,招标人应按综合得分先后顺序选择中标人。
  【解析】
  6.合同签订的日期是否违规?说明理由。
  【答案】合同签订的日期违规。按有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即招标人必须在12月10日前与中标单位签订书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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