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12 来源: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鑫凯教育集团 浏览次数:718 次
陕建发〔2022〕1044号
各设区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杨凌示范区城市管理执法局,韩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全省各级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为人民执法,执法质量和效能得到进一步提升。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为扎实做好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持续提高城市管理执法质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执法理念。各级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为人民管理城市的执法理念,强化执法就是服务的宗旨意识,必须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推动城市管理执法重心下移。要扎实开展“城市管理进社区,服务群众面对面”活动,积极发动群众参与社区共治共管,构建和谐城管、法治城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城市管理执法活动、每一起城市管理执法案件办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规范执法行为。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陕西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以及住建部《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规范》和《陕西省城市管理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定,深入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推进城市管理执法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建设,努力提高执法技能和办案能力,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加大执法力度。各级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深入吸取湖南长沙“4·29”特别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坚决杜绝城市管理执法不作为,在贯彻落实“721”工作法的同时,要敢于执法、善于执法,以城市管理执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对于涉及市政设施、燃气供热、违法建设、建筑垃圾等重难点问题以及群众密切关注的领域,要加大执法巡查惩治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该整治的要坚决整治,该制止的要及时制止,该处罚的要严格处罚,对于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违法行为,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
四、创新执法方式。积极探索高效便民的执法方式,减少环节、简化程序、提高效率、方便群众。进一步加强“非现场执法”模式的应用研究,充分利用数字化城管服务平台,借助监控视频、无人机、大数据等现代科技手段,通过视频遥感、在线监测等远程监管措施,减少现场接触,提升执法能效。探索创新包容审慎执法监管模式,减少行政争议,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五、加强队伍管理。落实执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加强政治思想、专业技能、职业道德纪律教育,实行半军事化管理,坚持每周不少于5小时基础体能训练,持续开展岗位技能比武练兵活动,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执法队伍业务能力和整体素质。完善执法人员和协管人员管理制度,严格规范执法人员行为,保证执法队伍和谐稳定。各级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和协管人员要严守纪律规定,严格按照法定权限执法,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坚决杜绝简单粗暴执法、违法越权执法以及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收受财物等问题。各级城市管理执法监督机构要积极主动作为,强化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要按规定严肃处理。
六、提升队伍形象。各级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按照住建部明确的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和省厅相关通知要求,配齐配全城市管理执法车辆和装备,进一步规范喷涂执法车辆标志标识及编号,及时补发更新执法人员制式服装。执法人员在执法办案过程中,要正确佩戴执法装备,做到用语规范、举止文明、程序合规、依法处理,有效运用法言法语,对疑难复杂案件和情绪激动的相对人,要始终保持理性平和,充分展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良好形象。
七、广泛宣传引导。各级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强化内外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要明确工作目标,抓落实、抓成效、抓典型、抓特色,积极探索城市管理执法热难点问题的破解之法,加以总结提炼、交流推广。要充分利用网络平台、电视广播、报纸书刊、宣传海报等媒介,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讲好城管故事”,展示城市管理执法良好风貌。要适时开展“城管开放日”等活动,让广大群众近距离了解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在增强理解、支持的基础上,凝聚社会共识,为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平稳有序有效开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各级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深入贯彻党中央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策部署,在做好自我防护的同时,坚决完成疫情防控和城市管理执法各项工作任务。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5月11日
2022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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