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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谷县住建局召开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

发布时间:2022-06-15       来源: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鑫凯教育集团       浏览次数:645 次

  鑫凯教育集团(www.xaxkpx.com 610日,府谷县住建局组织召开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推进会。府谷县纪委监委、应急局、自然资源规划局、消防救援大队分管负责同志,县住建局自建房核查组全体成员、局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府谷镇、富昌路、河滨路、府兴路便民服务中心分管负责同志和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省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精神,通报了该县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对初步判定有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与非经营性自建房进行综合研判,对自建房百日攻坚行动中的分类整治、核查验收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
  会议要求,要在查摆问题、反思不足中充分认识做好自建房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重点对审批把关不严,监管执法不力,排查整治不实等问题进行整治,做到举一反三,查缺补漏,加强监管,加快进度,以较真碰硬的态度把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坚决做到严查、严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会议强调,一要严格责任、严明标准,强力推动排查整治。要高度重视信息录入这项基础工作,把每一栋、每一户的自建房都完整准确的录入到位。二要压实“四清一责任”,在加强日常检查上,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三要坚决依法依规推动整治,既管控,又治理,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房屋要立即采取停用、撤人、封房、拆除措施。对存在设计施工缺陷、但没有重大风险的,进行专业加固,加固期间采取限制使用、动态监测、定期检查等手段控制安全风险。四要严格控制增量,三层及以上城乡新建房屋和经营性自建房必须依法依规由专业设计和专业施工,总投资100万以上或500平米以上的房屋必须在属地政府备案。自建房用于生产经营的,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在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前必须依法依规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五要强化彩钢房管理,对在建筑物上面私自加盖的彩钢房,一律拆除,属地政府要建立专门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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