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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航空基地工程系列初中级职称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21       来源: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       作者:鑫凯教育集团       浏览次数:528 次

辖区各企业: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20〕565号)和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关于开展2024年度西安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结合航空基地职称工作安排,现将工程系列初中级职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称认定

(一)认定范围

在航空基地登记注册的单位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且人事档案在航空基地人才中心托管,并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完成继续教育学习,每年累计应不少于80小时(公需课学习不少于24小时,专业科目不少于56小时)。

3.申报人员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4.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的专业不再组织职称认定或评审。

(三)学历、资历条件

须为全日制统招院校理工类专业毕业生,国(境)外学历须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申报专业指毕业证专业且在认定范围内所涵盖的工程系列专业。

1.博士研究生毕业当年,理工类学位,单位考核合格,可认定为工程师;

2.硕士研究生毕业,理工类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以上,单位考核合格,可认定为工程师;

3.大学本科毕业,理工类学位,见习1年期满,单位考核合格,可认定为助理工程师;

4.大专学历,见习1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单位考核合格,可认定为助理工程师。

(四)办理材料

1.《西安航空基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1)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

2.《西安市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表》(附件2)3份(“主要简历”栏从高中开始填写至今,“呈报单位意见”栏需单位负责人填写“同意呈报”并加盖公章);

3.单位工作鉴定1份,并加盖公章(工作鉴定要点:入职时间、工作岗位、工作内容(从事本专业相关的具体内容)、工作表现、考核情况、是否符合专业技术职务认定资格);

4.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5.继续教育证书原件1份;

6.诚信承诺书1份(本人签字,单位盖章)(附件3);

7.陕西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1份;

8.电子版照片(规格:626×413以上像素,不超过100K,蓝底;照片命名格式:本人姓名&本人身份证号码)。

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经办人统一报送。

(五)其他要求

为规范职称认定工作,严禁“挂靠”行为,对在申报认定各阶段查实的学术、业绩、经历、单位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对通过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取消;产生严重后果、造成恶劣影响的,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第40号令),记入职称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3年内不得申报晋升职称。

(六)报送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8月21日—2024年8月30日

2.地点:航空科技大厦五楼E02室

3.联系方式:029-89083705 029-89083939

(扫码下载评审通知及相关附件)

二、职称评审

根据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关于开展2024年度西安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个人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0日。

西安航空基地人才服务中心

202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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