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关于开展2024年度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经开区各非公有制经济单位: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20〕565号)要求,结合我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实际情况,经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按照我区2024年度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总体安排,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经开区注册登记的非公有制经济单位中直接从事工程技术工作至少满一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且人事档案在经开区人才服务中心以单位名义托管,符合工程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2024年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已办理退休的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三)参评人员仅能选择一个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申报,不得多重申报。
(四)从事专业列入国家统一考试专业的,一律不予参加评审。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操守。同时,申报人员要承诺所有申报材料真实可信。
2.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培训学习。取得助理工程师后,根据《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学习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80小时(申报当年2024年继续教育也需要提供),公需课不少于24小时,专业课不少于56小时,具体参照《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知识更新工程)有关事项的通知》(陕人社函〔2024〕227号)执行,申报时需提交近5年的继续教育学习记录材料(聘任年限未满5年的,以实际工作年限为准)
3.申报人员近5年个人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工作年限未满5年的,以实际年限为准。
(二)学历、资历、专业技术条件要求
1.熟练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
2.具有独立承担较复杂工程项目的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的工程问题。
3.具有一定的技术研究能力,能够撰写为解决复杂技术问题的研究成果或技术报告。
4.具有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的能力。
5.应具备下列学历、资历条件之一:
(1)博士学位;
(2)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或第二学士学位,聘任助理工程师2年以上;
(3)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聘任助理工程师4年以上;
(4)后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聘任助理工程师4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
(5)大学专科学历,聘任助理工程师4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
(6)后取大学专科学历,聘任助理工程师4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
(7)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聘任助理工程师5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3年以上;
(8)后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聘任助理工程师5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6年以上;
(9)无相同相近专业学历或学位,聘任助理工程师5年以上,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8年以上。
6.申报人员在聘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应具备下列业绩成果其中两条(含)以上:
(1)聘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在本专业公开出版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1篇(须具有ISSN、CN刊号)或可用能够体现专业技术水平的专利成果、技术报告、工程方案、设计文件、技术规范、行业工法等替代;或著有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著作须具有ISBN书号,独著2万字以上或合著本人完成2万字以上(封皮、目录、正文、扉页,提供查询网址、检索照片截图等);
(2)作为参与人完成2项(含)以上工程设计、生产项目,通过相关部门项目鉴定或验收,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项目合同、立项、中标通知书、鉴定验收报告、项目任职等);
(3)参与承担过1项(含)以上中小型企业的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创新、设备改进、成果转化等项目,通过相关部门项目鉴定或验收,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项目合同、立项、中标通知书、鉴定验收报告、项目任职等);
(4)参与承担过1项(含)以上新产品的研制、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等工作,通过相关部门项目鉴定或验收,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项目合同、立项、中标通知书、鉴定验收报告、项目任职等);
(5)获县级(含)以上党委、政府或市级主管部门授予的有关生产、经营、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先进荣誉称号(荣誉证书、政府或有关部门证明文件等);
(6)获得县级(含)以上党委、政府专家荣誉称号;或入选县级(含)以上人才工程项目(荣誉证书、政府或有关部门证明文件等);
(7)参与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任务获县级(含)以上党委、政府表彰或具有县级(含)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荣誉证书、政府或有关部门证明文件等);
(8)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或获得国家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2项(专利证书);
(9)参与完成1项(含)以上市(厅)级技术攻关项目或科研项目,通过相关部门项目鉴定或验收(项目合同、立项、鉴定验收报告、项目任职等);
(10)参与完成1项有关工程技术领域的市级地方、企业(含)以上技术标准或技术规范等起草和制定,标准或规范并颁布实施,具有相关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封皮、目录、前言、重点内容节选等);
(11)参与完成行业内某一技术领域空白或技术有较大提升工作,通过相关部门项目鉴定或验收(项目合同、立项、鉴定验收报告、项目任职等);
(12)担任工程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完成1项全过程施工,在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方面取得显著成效,通过相关部门项目鉴定或验收(项目合同、立项、中标通知书、鉴定验收报告、项目任职等);
(13)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生产技术负责人,取得良好经济、社会效益,安置80人(含)以上就业或年上缴税金150万元(含)以上(生产技术负责人任职文件、社保证明、完税证明、税金单等)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聘任助理工程师不满规定年限的专业技术人员,但工作实绩突出,达到上述科研、业绩条件中三条以上,可提前一年破格申报工程师。
三、材料报送要求
各用人单位职称经办人(参评人不予申报本群)须在评审工作前申请加入经开区职称申报QQ群:865263268(职称评定相关信息会通过QQ群发布),申请加入群请备注单位简称、经办人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方能通过。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派专人统一组织申报,递交评审材料前需要通过QQ或电话和经开社会事务服务中心(029-89608039)预约递交资料时间(没有预约或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人员须与经开行政区域内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有合法生产、经营手续的非公有制经济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申报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负责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人员的申报材料在单位进行五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出生、参加工作时间、学历及专业、现任职资格时间、技术工作年限、继续教育、岗位、任现职来主要工作业绩、科研成果完成及获奖情况等)。对于群众意见较大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不得推荐上报。未向群众公示的申报人员,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评资格。用人单位须在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单位推荐意见栏中说明公示情况,公示无异议后,将申报材料按照管理权限逐级上报。
★评审申报工程师,按以下要求准备报送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
《评审表》1—7页由申报人个人填写,第8页考试成绩及答辩情况不填,第9—10页 “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需由所在单位认真填写并加盖公章、“基层单位意见”栏中注明:“经公示,材料真实,符合申报条件,同意推荐”,并加盖所在单位或单位人事部门的公章,以及本人人事档案存放单位印章。(标准A4双面打印)表上贴1寸免冠近照,同时准备电子版照片,照片格式为:蓝色背景、JPG格式二寸照片、626像素(高)*413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能超过100K,电子照片文件统一以“姓名&身份证号码(18位)”命名,例如:张三&6101021954********)。
(2)《工程师任职资格考核计分表》(一式六份)。
《工程师任职资格考核计分表》要求直接填写电子版打印后复印7份,按照表下方的备注填写,其中“科技成果”、“工作业绩”“专业论文报告”、“学历”栏均应附相应附件材料,附件材料要真实可靠(要求用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能够反映本人的技术水平并能看出是本人完成的。(此表规格为一页A3纸 内容多缩小字体或正反打印)
(3)《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1份)。
(4)论文、科技成果、工作业绩成果(必须提供完整详细的佐证材料)、创新能力、著作、资料、刊物文章、技术工作报告等材料须为任现职称期间形成的能代表本人技术水平的材料,取得现职称以前的材料不需提供。
(5)学历证书、奖励证书、助理工程师证书、身份证等证书(件)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立即归还)需一并提交。
(6)《工作证明》1份。单位人事部门应认真核实被推荐人的有关材料,对被推荐人的专业技术工作做出实事求是的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申报材料中所有的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审核,加盖所在单位或单位人事部门的公章,经办人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7)《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一份。
(8)职称申报承诺书一份。
(9)评审申报审核记录汇总表。
(10)陕西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一份(参加工作以来完整的养老保险APP截图打印)。
(11)评审工程师人员要求申报材料统一整齐,附件材料编号并按序号放置,所有材料装入塑料档案盒(档案盒请自备),档案盒上粘贴《2024年度评审工程师申报材料目录》,目录注明申报人姓名、所在单位、联系电话及申报材料内容。
(12)电子照片626像素(高)*413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100K, 支持JPG格式,要求蓝底。电子文件命名格式:“姓名&身份证号码(18位)”命名,例如:韩某某&6101021984********)。
(13)《经开区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纸质及电子版一份。
(14)申报人员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的学历文凭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一份,工作单位加盖公章。
(15)档案托管凭证或人事档案存档证明。
★上报材料中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四、有关情况说明
(一)职称资格转换。
已评聘非工程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确因工作需要而转换到工程技术岗位的,须在工程技术工作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按照职称转换工作要求和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进行转换评审。
(二)部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
根据人社部和相关国家部委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与职称有对应关系的职业资格,即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对应关系按照陕西省人社厅《关于明确部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陕人社函〔2019〕181号)执行。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可作为单位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无需重新换发职称资格证书。
(三)年限及论文要求
参评人员的任职资格年限计算时间到2024年12月31日,参评论文、科研项目等发表、完成时间均截止到2024年9月6日。手册、论文集、增刊、专刊、特刊、论文刊用通知、用稿清样等均不能作为参评论文。
(四)评审收费标准
按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中级职称评审费为200元/人。
(五)评审政策倾斜
1.基层工程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按《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工作的实施意见》(陕人社发〔2017〕47号)执行。
2.乡村振兴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按《关于乡村振兴人才职称晋升支持政策的通知》(陕人社发〔2022〕34号)执行。
3.按照中、省人社部门职称评定相关规定,全日制院校毕业生初任初、中级职称符合认定条件的,不再进行评审,由具有人事管理权的用人单位或档案托管机构直接认定职称。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评审实行电子化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通过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个人可登录陕西省人社厅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网(试运行)—个人服务—快速链接—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格证书管理系统栏目,自行查询或打印本人资格证书。
(二)为规范职称评审工作,严禁“挂靠”行为,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术、业绩、经历、单位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对通过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取消;产生严重后果、造成恶劣影响的,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第40号令),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3年内不得申报晋升职称。
(三)参评材料若存在涉密情况的,参评材料需经过脱密处理,在线下以纸质形式报送,所有报送材料不再退回。
(四)请各参评人员和我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单位严格按照时间完成,申报、审核、预约递交资料等工作,逾期不予申报。
六、其他要求
(一)申报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参评个人需保持电话畅通,以便于随时联系。
(二)报送时间:2024年8月26日—9月6日具体时间为:上午9:00— 12:00,下午2:00 — 5: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请预约后按时进行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2、报送地点:经开区管委会明光路凯瑞F座13楼1310
预约电话:89608039
经开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202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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