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开展2026年度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26年度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陕煤职改〔2026〕23号
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总部各部门:
按照陕西省职称评审工作总体安排和集团公司《职称评审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经集团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度集团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专业
(一)评审范围:集团公司所属各全资、控股公司中从事煤炭、化工、电力、钢铁、铁路、建筑、机械、材料等有关工程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技术技能人员。不在岗人员、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人员不参加职称评审。
(二)高级评审专业:矿业(采矿、机电、通风工程、运输、矿建、选矿、钻探、物探)、化工(煤化工、化工机械、化工仪表、化工工艺、化工电气、化工分析、电厂化学)、能源动力(热能动力、电力工程、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机械、材料、冶金、电气、仪器仪表、自动化、建设(工业与民用建筑、建筑设计、暖通工程、工程管理、给排水、市政工程)、土木(土木工程、岩土工程、土建结构)、交通运输(铁道运输、铁道车辆、铁道工务、铁道机务)、环境(环境工程)、地质、测绘、信息通信(信息化、信息工程)、技术转移转化等17个专业。
(三)中、初级评审专业:矿业(采矿、矿建、选矿、通风工程、机电、测量、钻探、物探);化工(煤化工、化工机械、化工仪表、化工工艺、化工电气、化工分析);能源动力(热能动力、电力工程)、机械、材料、冶金、电气、仪器仪表、自动化、建设(建筑设计、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管理、给排水、市政工程、暖通工程)、土木(土木工程、岩土工程、土建结构);交通运输(铁道运输、铁道车辆、铁道工务、铁道机务)、环境(环境工程)、地质、测绘、技术转移转化等16个专业。
工程技术领域实行职业资格考试的专业,不再开展相应层级的职称评审。具体对应关系按照《关于明确部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陕人社函〔2019〕181号)、《关于明确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与中级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陕人社函〔2022〕513号)等执行。
(四)评审组织:集团公司职称评审工作在省人社厅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具有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权限的单位,具体负责本单位中初级职称的评审工作,结果经集团批复后,报省人社厅备案;集团公司负责全集团高级职称评审及不具有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权限单位的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高级职称评审结果报省人社厅批复,中初级职称评审结果报人社厅备案。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本职工作,作风端正,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
2.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培训学习。2022年至2026年每人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公需课学习不少于24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56学时。
3.申报人员近5年个人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二)学历、资历条件
申报人员所学专业应与申报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具备下列相应的学历、资历条件之一。
1.技术员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可认定技术员。
2.助理工程师
(1)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可认定助理工程师;
(2)具备大专学历,聘任技术员后,从事技术工作满2年;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聘任技术员后,从事技术工作满4年。
3.工程师
(1)获得博士学位,经考察合格,可认定工程师职称资格;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经考察合格,可认定工程师职称资格;
(2)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聘任助理工程师满2年;或大学本科、大专毕业,聘任助理工程师满4年;
(3)中专学历,累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3年,聘任助理工程师满4年;
(4)后取本科、大专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分别不少于6年、8年,聘任助理工程师满4年;
(5)其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确因业绩突出,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6年,聘任助理工程师满4年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由所在单位破格推荐申报评审。
4.高级工程师
(1)获得博士学位,聘任工程师满2年;
(2)获得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聘任工程师满5年;
(3)后取本科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聘任工程师满5年;
(4)大专毕业后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聘任工程师满5年;
(5)后取大专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5年,聘任工程师满5年;
(6)在(厂)矿基层单位生产一线工作,中专毕业后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8年,聘任工程师满5年;
(7)在(厂)矿基层单位生产一线工作,后取中专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0年,聘任工程师满5年。
(三)专业技术能力、科研、业绩条件
1.技术员
(1)熟悉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2.助理工程师
(1)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
(3)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
3.工程师
申报工程师职称资格人员,在聘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应完成下列业绩成果两项(含)以上;在(厂)矿基层单位生产一线工作或具有援藏、援疆、援青1年以上工作经历的申报人员,应完成下列业绩成果其中一项(含)以上:
(1)作为参与人获得国家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或者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上奖励,并有相关证明材料;
(2)作为参与人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以上,或获得国家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2项以上;
(3)作为参与人承担过国家科研攻关项目或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并具有相关政府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4)作为参与人完成1项以上省(部)级科研项目,并具有相关政府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5)作为参与人完成1项以上大中型工程设计、生产项目,通过项目鉴定或验收,并获得集团公司、厅局级或市级表彰奖励;
(6)作为参与人承担过1项以上大中型企业的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创新、设备改进、成果产业化等项目,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并获得集团公司、厅局级或市级表彰奖励;
(7)作为参与人承担过1项以上重点新产品的研制、设计制造、安装或调试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经实践检验并经同行专家鉴定,公认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或获得集团公司、厅局级或市级表彰奖励;
(8)作为参与人编制过国家级、省级、市级行业的1项以上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该标准或规范已颁布实施,并具有相关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9)作为参与人解决过企业重大关键技术难题,填补国内或省内同行业某一技术领域空白,并通过相关部门鉴定或验收;
(10)担任中、小型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者主持过小项目的全过程施工,在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11)聘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在本专业较有影响力的公开出版期刊上(有ISSN或CN刊号)发表专业论文2篇(字数不少于2000字);或在SCI、EI收录的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1篇;或完成有ISBN书号和中国版本图书馆CIP数据的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独著3万字以上或合著本人完成3万字以上,并有相关证明材料。对长期在(厂)矿基层单位生产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技能人员可适当放宽,至少发表3篇本专业的交流论文(由上级主管单位认可并正式印发的论文集)。论文、著作要提供查询网址。
申报技术员和助理工程师职称人员,论文、著作不作要求。
4.高级工程师
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人员,在聘任工程师期间,应完成下列业绩成果两项(含)以上;在(厂)矿基层单位生产一线工作或具有援藏、援疆、援青1年以上工作经历的申报人员,应完成下列业绩成果其中一项(含)以上:
(1)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国家级科学技术奖,或者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三等奖以上奖励(一等奖前9名,二等奖前7名,三等奖前3名),并具有获奖证书;
(2)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以上,为前五完成人;或获得国家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2项以上,均为前三完成人;
(3)主持或作为前七完成人承担过国家科研攻关或重点科研项目,或者主持或作为前五完成人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并具有相关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4)主持或作为前五完成人完成1项以上大中型工程设计、建设、运营、技术改造等项目,通过项目竣工验收,经实践检验并经有关部门或专家认证或鉴定,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5)主持或作为前五完成人完成企业的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产品研发、应用等项目,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并获得厅局级、市级以上或者集团公司的表彰奖励;
(6)参与编制过国家级、省级、市级行业的一项及以上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该标准、规范已颁布实施,并具有相关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7)主持或作为前五完成人解决过企业重大关键技术难题或填补国内、省内同行业某一技术领域空白,并通过相关部门鉴定或验收;
(8)个人获得市级以上党委、政府授予的有关科技进步、技术创新等方面的先进荣誉称号或入选市级以上人才工程项目;
(9)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并安置大量人员就业,被市级以上党委、政府评为纳税大户的企业(含部门)生产技术负责人(须连续任职满2年,并附企业年上缴税金单);
(10)在野外或在(厂)矿基层单位生产一线技术技能岗位连续从事本专业25年以上,生产技术管理实践经验丰富且为企业的生产经营做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
(11)聘任工程师期间,在本专业较有影响力的公开出版期刊上(有ISSN或CN刊号)发表专业论文3篇及以上(其中第一作者不少于2篇,字数不少于2000字;第3篇论文可用项目报告、工程方案、设计文件等替代);或在SCI、EI收录的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1篇;或完成有ISBN书号和中国版本图书馆CIP数据的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独著5万字以上或合著本人完成5万字以上,并有相关证明材料。论文著作要提供查询网址。
对不具备学历、资历条件,但工作实绩突出的人员,达到上述科研、业绩条件中三条(含)以上,可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
三、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不做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自主确定。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近五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的,不得申报;
2.受到党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不得申报;
3.提供虚假申报材料,取消当年参加评审资格,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
4.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造成重大损失、产生恶劣影响的,晋升高一级职称时在国家规定任职年限条件上至少延迟3年申报。
五、申报程序
根据工作安排,2026年度职称评审实行网上申报。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网址:https://rszwfw.qinyunjiuye.cn/zcsb/(以下简称申报系统)。所有申报材料务必按要求上传完整原件扫描图片(JPG格式),不得以照片代替。
(一)个人申报
参评人员向所属单位提出申请(注册所需的申报授权码由集团公司提供给各单位),访问申报系统进行注册,按照网页提示及要求上传相关电子支撑材料。申报系统根据参评人员提交信息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评审简表》(以下简称《评审简表》)。参评人员确认填报的评审材料无误后,提交所属单位审核。
(二)用人单位审核
参评人员所属单位登录申报系统(登录账号集团公司负责分配)审核参评人员提交的评审信息,并将参评人员《评审简表》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传至系统"公示证明",提交集团审核。审核不通过的材料,推荐单位填写审核意见后回退参评人员。
(三)评委会组建单位审核
各单位登录申报系统(登录账号由集团公司负责分配)审核本单位提交的参评人员信息,审核通过后逐级上传至职称评审委员会。审核不通过的材料,按管理权限逐级退回推荐单位。
个人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0日,推荐单位审核提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15日。逾期后,系统将自动停止信息传送,个人或单位均不能通过系统提交信息。
六、有关事项
(一)职称资格确认。外省(含军队转业)调入集团的工程专业技术人员,按照确认工作要求和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在职称申报系统中申请确认资格。评委会对申报人可同时进行职称确认和职称晋升。
(二)职称资格转换。已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非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本人确因工作需要转换到工程技术岗位的,须在工程技术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按照职称转换工作要求和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进行转换评审。
(三)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高技能人才申报专业技术职称,本人从事专业须与申报的专业技术职称专业相同或相近,具体评审条件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21〕36号)执行。
(四)部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根据人社部和相关国家部委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与职称有对应关系的职业资格,即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对应关系按照省人社厅《关于明确部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陕人社函〔2019〕181号)、《关于明确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与中级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陕人社函〔2022〕513号)执行。
(五)评审政策倾斜
1.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按照《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工作的实施意见》(陕人社发〔2017〕47号)执行。
2.突出贡献人才和引进高层次人才考核认定按照《陕西省突出贡献人才和引进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办法》(陕人社发〔2019〕40号)执行。
3.乡村振兴人才职称评审按《关于乡村振兴人才职称晋升支持政策的通知》(陕人社发〔2022〕34号)执行。
4.技术转移转化人才申报工程系列职称,按照《关于印发〈加快推动技术转移转化人才队伍建设八条措施〉的通知》(陕人社函〔2024〕225号)执行。
5.援藏援疆援青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注重考察援派期间工作业绩、实际贡献和支援成果。对论文、科研成果不作硬性要求,工作总结、教学成果、技术推广总结等可替代论文要求。对继续教育学分不作要求。援派期为3年的,援派期满后可提前申报高一级职称。
(六)其他事项。本通知中涉及申报资格、程序等未尽事宜,按《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明确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陕煤职改〔2023〕7号)中有关规定执行。
七、收费标准
按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中级职称评审每人200元、高级职称评审每人400元。原则上在9月底前由各单位统一为通过审核的参评人员缴纳评审费。
八、有关说明
(一)参评人员和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陕西省职称评审操作手册》(网上申报系统主页可下载),按照《手册》规范进行操作,以免影响正常评审。职称评审电子化申报材料须严格按照要求制作和上传,具体要求见附件《申报职称评审材料的有关说明》。
(二)参评材料若存在涉密情况的,参评材料须进行脱密处理,在线下以纸质形式报送,所有报送材料不再退回。
(三)参评人员的学历、任职资格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26年12月31日,参评论文、科研项目等发表、完成、结项时间截止到2026年8月30日。
(四)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人员须参加专业答辩,答辩内容为申报专业相关知识,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具备中级工程师职称资格认定条件的人员,须通过职称申报系统填报提交材料,不再采用纸质认定表进行申报。
(六)各单位要及时准确解答职工的政策咨询,按照要求指导职工申报工作,并做好与集团职改办的沟通协调工作。
(七)为确保网上申报工作正常开展,组建陕煤集团2026年度工程系列职称评审交流QQ群:485252685。
联系人及电话: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 薛文科 029-89282141
技术支持:云老师 029-85211087
附件:1.申报职称评审材料的有关说明
2.职称申报人员公示证明(模板)
3.相关概念含义
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2026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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